国粮电〔2016〕13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2017年“两节”“两会”期间粮油市场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2017年“两节”“两会”期间粮油市场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粮电〔2016〕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粮食局、物价局:
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粮油消费进入旺季,为确保粮油市场供应和市场平稳运行,现就做好2017年“两节”和“两会”期间粮油市场供应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粮油资源调度,保证市场供应
各地要针对节日期间市场需求旺盛等特点,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粮源组织调度,确保市场原粮充足和成品粮油不断档、不脱销。要指导有关企业保持正常生产,及时投放名、特、优等适销对路粮油产品,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主动配合部队改革,积极做好供需对接,丰富粮油品种,搞好军粮供应,满足部队需要。要加强贫困地区、受灾地区、退耕还林还草地区粮源筹措,确保当地居民特别是困难群众粮油供应。
二、搞好产销供需衔接,促进有序流通
主销区要根据当地粮食消费、库存等情况,主动与产区沟通衔接,做好采购粮食的组织协调,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前期签订的购销合同,指导企业到产区均衡有序采购,及时掌握企业购粮数量、价格和运输需求等情况。主产区要积极为销区企业提供便利和服务,按照合同约定数量和质量及时发运,加强粮食运输组织协调,主动与铁路、交通等部门搞好对接,均衡安排运输,提高运输效率,对粮食运输确有困难的要及时报告。各地要密切跟踪了解港口、车站接卸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协调解决,避免卸车积压。
三、加强市场跟踪监测,做好应急保障
各地要加强对本地区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的监测分析,及时准确掌握粮油加工和市场供应等情况,发现趋势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要密切关注、科学研判国内外粮食市场形势,定期发布粮油供求及价格信息,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各地特别是京津沪渝等36个大中城市及价格易波动地区,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落实成品粮油储备,保证能够随时投放市场,保障应急需要。要按照粮食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强粮油加工、储运、配送、供应各环节的有效衔接,确保应急需要时响应迅速、保障有力。
四、强化质量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
各地务必高度重视粮食质量安全问题,全面梳理排查安全隐患和监管薄弱环节,切实落实监管责任,督促粮食经营者严格执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检验制度,严把原粮质量关,防止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结合节日消费市场特点,充分发挥好“放心粮油”供应网络的引领示范作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成品粮油质量安全检查工作,让广大城乡居民安全消费、放心消费、健康消费。
五、加大执行检查力度,维护市场秩序
各地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维护粮食市场正常秩序。要加强对国家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的监管,督促承储企业认真履行合同,确保政策性粮食按质按量按时出库。要搞好部门间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加强对粮油收购、加工、批发、零售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对重点企业、大型粮油批发市场、超市和农贸市场开展巡查,督促企业守法诚信经营。要坚决打击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哄抬价格、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以及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对相关案件要及时查办。
六、抓好秋粮收购工作,保护农民利益
今年是玉米收储制度改革的第一年,收购工作进展总体顺利。当前正值秋粮收购高峰,随着岁末临近,农民群众售粮变现的需求增强。各地要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力做好收购工作。要引导多元主体积极开展市场化收购,搞活流通;同时积极引导农户适时售粮和科学储粮,防止发生霉粮坏粮。要继续做好收购进度统计和价格监测,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报送及时。
做好当前粮食购销和市场供应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各地要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要求,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把保障“两节”“两会”期间粮油市场供应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重要情况要及时向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报告。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粮食局
2016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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