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办通〔2023〕42号《司法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理论研究规划课题”研究计划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3-05-03 03:14:59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理论研究规划课题”研究计划的通知






司办通〔2023〕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管理局,部机关各厅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计划,现就2023年度“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理论研究规划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立足中国式现代化目标任务,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研究方法,坚持着眼全局、总结经验、完善法治,强化问题导向,突出成果运用,围绕理念意识问题、法律法规问题、制度体系问题、体制机制问题、标准规范问题等开展研究,研究推出司法行政现代化的制度范本和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实践样本,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提供思想武器和理论储备。

二、课题研究内容

2023年度“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理论研究规划课题”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为研究专题,组织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研究力量,深入学习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围绕如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进行深入研究,及时提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和可转化的对策建议,以良法善治保障中国式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课题主持人、课题组条件

重点课题由部党组成员和各省(区、市)分管司法行政工作的省级领导牵头负责;一般课题和专项课题由司法厅(局)长、部机关厅(局)长(含副司局级)及司法行政系统所属院校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学者牵头负责。每项课题应有不少于3人的课题组承担研究任务。课题主持人不得在同一时期内主持两项(含两项)以上的本类课题,课题组其他成员要配置合理。

四、申报单位、课题数量及资助额度

司法部各厅局、各直属单位,各省级司法厅(局)以及所属研究机构、司法行政系统所属院校均可申请。每个单位申报课题数量不超过2项。重点课题每个立项课题司法部资助经费2万元,一般课题每个立项课题司法部资助经费1万元,专项课题由课题承担单位自筹经费。

五、申请时间

司法部受理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15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六、研究期限

课题须在立项之日起一年内完成。结项要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可行性强的建议稿、示范稿。

七、申报方式

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填写《2023年度“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理论研究规划课题”研究计划表》(见附件,可以登录司法部官方网站www.moj.gov.cn下载),课题主持人签字并加盖报送单位公章后一式七份寄送司法部全面依法治国研究中心(采用快递方式邮寄的请用中国邮政EMS方式邮寄),并提交电子版一份。

联系人:庄春英 郑丽娟 杨文龙

联系单位:司法部全面依法治国研究中心课题管理处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6号

邮编:100020

电话:(010)65152782 65152738 65152770

传真:(010)65152738

电子信箱:ky2726@sfbyjs.com






附件:2023年度“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理论研究规划课题”研究计划表





 

司法部办公厅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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