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渔〔2023〕14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水产育种联合攻关计划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3-05-03 23:45:24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水产育种联合攻关计划的通知







农办渔〔2023〕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种业振兴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水产育种联合攻关,保障我国水产种源安全,推进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我部确定了第一批国家水产育种联合攻关计划的品种及重点任务(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攻关方向,深化科企合作


各育种联合攻关单位要紧紧围绕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目标,以先进育种及配套技术为依托,以良种推广应用为目标,在种质资源发掘、育种、种苗扩繁和推广等环节紧密衔接,实现“育繁推”一体化的商业化育种与推广应用模式。要充分发挥育种联合攻关单位中科研单位在种质资源发掘、优异材料创制和技术创新等方面的优势,利用企业在市场需求、良种扩繁、推广应用等方面的强项,实现科企高效衔接,加快突破性品种选育,满足产业迫切需求。

二、狠抓任务落实,强化监督指导

各育种联合攻关牵头单位要组织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育种攻关总目标和分年度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机制和保障措施,加强统筹协调,抓好任务落实,每半年报送工作进展。我部将育种联合攻关作为推进种业振兴的重要任务,建立攻关工作年度报告和评估制度,加强监督指导。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负责提出和组织开展国家水产育种联合攻关计划,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承担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负责技术指导。各地农业农村(渔业)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做好国家水产育种联合攻关与其他攻关的有机衔接,强化成果应用和推广。

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支持保障

各育种联合攻关牵头单位要落实牵头责任,组建攻关工作专班,制定管理制度和激励举措,积极争取国家或省级有关科技项目支持。各育种联合攻关成员单位要细化任务分工,落实责任到人,将攻关任务纳入单位工作激励重要内容,对攻关人员在薪酬奖励、职称评聘、岗位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我部将在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国家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等项目中优先安排参与国家水产育种联合攻关任务的单位,及时总结攻关做法经验和成果成效,挖掘先进人物、典型事迹,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各地农业农村(渔业)部门要加强对在本地区开展工作的国家水产育种联合攻关单位(见附件2)支持,在资金投入、人才激励、用地保障以及成果展示推广等方面予以支持,鼓励各地组织开展本地区特色主养品种的育种联合攻关。

请于2023年5月6日前将各品种育种联合攻关实施方案等相关材料报送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同时发送电子版至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邮箱aquseed@163.com。

联系方式: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养殖处010-59192996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科研处010-68673918

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苗种处010-59195080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3年4月21日
 






附件:

1.第一批国家水产育种联合攻关品种及重点任务

2.第一批国家水产育种联合攻关成员单位

3.农办渔[2023]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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