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3〕311号《国家文物局关于镇海口海防遗址之镇远炮台建设控制地带内G9221杭甬高速宁波段三期工程威海路至柴桥段项目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镇海口海防遗址之镇远炮台建设控制地带内G9221杭甬高速宁波段三期工程威海路至柴桥段项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3〕311号
浙江省文物局:
《浙江省文物局关于再次报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镇海口海防遗址之镇远炮台建设控制地带内G9221杭甬高速宁波段三期工程威海路至柴桥段项目设计方案的请示》(浙文物〔2023〕1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镇海口海防遗址之镇远炮台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G9221杭甬高速宁波段三期工程威海路至柴桥段项目。
一、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深化前期勘察和文物影响评估。补充拟建桥墩区域必要的考古工作。进一步评估钢板桩振动对文物的影响。
(二)继续深化论证选线和桥墩、桥体设计,应尽可能使桥墩远离文物本体,并专题论证加大该处跨度的技术可行性,弱化对景观环境的负面影响。
(三)细化保护措施。调整紧邻镇远炮台保护范围的桥梁使用功能及相关限制通行措施,最大限度减小对文物环境的影响。基坑支护应采用无振动施工方式。施工泥浆不得污染周边环境。细化与振动、污染、高空坠物等相关的监测、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文物安全。
(四)结合该项目做好镇海口海防遗址的价值展示和阐释,编制专项方案另行报批。应充分关注海防体系的整体保护与历史信息呈现,尤其是宏远炮台所在片区和周边海域环境的关联。衔接正在编制的《镇海口海防遗址保护规划》,增强宏远炮台和镇远炮台保护展示的整体性。采用恰当方式在镇远、靖远、平远、宏远炮台周边设立保护标志、界桩和警示标识。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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