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市发〔2015〕4号《农业部关于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提升信息化能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农产品加工、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了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加速推动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深度融合,尽快缩小城乡数字鸿沟,扎实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切实提高农民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运用手机上网发展生产、便利生活和增收致富能力的要求,农业部决定在全国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提升信息化能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升农民信息化能力是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措施。加快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强化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高效透明、服务灵活便捷的基础支撑作用是现代农业建设的重点任务。当前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互联网普及率不高,广大农民用不上、不会用、用不起信息技术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城乡数字鸿沟仍然明显。提升农民信息化能力,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智能化精细化水平,有利于实现产销的更加精准对接,有利于改进农业信息采集监测方式,有利于为农民提供更加精准的服务。特别是随着移动互联技术迅速发展和手机上网的快速普及,强化农民手机上网培训和服务,是农业农村信息化“弯道超车”、城乡协同发展的重要措施,不仅使农民随时随地利用手机网络指导农业生产经营、便利日常生活成为可能,而且由于手机上网的推广成本低、培训方式灵活、农民容易接受、市场参与度高等优势,可以迅速提高农业农村信息化水平,加快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二、全面提升农民信息供给、传输和获取能力。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提升信息化能力以农业部门工作人员、普通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要对象,以“多渠道、广覆盖,需求导向、精准服务,政府引导、市场主体”为原则,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大幅提升农民信息供给能力、传输能力、获取能力,使农民应用信息技术的基础设施设备进一步完善,农民利用计算机和手机提供生产信息、获取市场信息、开展网络营销、进行在线支付、实现智能生产、实行远程管理等能力明显增强,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等环节的手机应用模式普遍推广,面向农户的各类生产服务、承包地管理、政策法规咨询等基本实现手机上网在线服务。
三、开展农民手机使用与上网基础知识普及培训。抓住农村地区无线宽带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民手机拥有量快速增加、手机成为农民上网最主要手段的机遇,对农民开展手机使用基本技能、上网基础知识的普及培训。充分调动手机厂商、通信运营商的积极性,鼓励他们培训农民智能手机使用方法,利用手机上网查询获取信息、阅读电子出版物、收发邮件、使用网络社交工具、在线娱乐等。探索将培训机制化制度化,逐步纳入手机厂商和通信运营商对农村消费者的售后服务之中。
四、开展农民手机使用技能竞赛活动。从2015年起,连续三年开展全国农民手机使用技能竞赛,以加强农民手机应用能力为目标,主要竞赛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手机上网指导生产经营能力,开展学习、购物、查询、结算、办事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为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搭建一个展示技能和相互学习交流的平台。竞赛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分别由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农业部组织,运用市场化机制原则办赛,鼓励企业和媒体广泛参与,可共同或先期组织培训,开展竞赛。
五、加强利用信息化手段便利农民生产生活的实用技术培训。以满足农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生产与生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农民信息化能力培训。农业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和企业,深入调研农民信息化能力建设的各类需求,确保培训工作具有针对性,切实符合广大农户的实际需要。要突出几个重点:一是计算机基本操作及上网技能。突出信息化基础知识、信息采集处理和传播。二是运用电子商务技术的能力。三是与农民直接相关的政策法规、市场行情、农业技术、农资识假及维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营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等资源的利用方法。四是与网络金融、保险、教育、文化、医疗、乡村旅游相关的实用技术和网络防诈骗知识等。五是各级农业部门加快信息资源的数据化和在线化进程的技术和方法。
六、充分动员各类资源参与农民信息化能力培训和提升。要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培训渠道和服务体系的作用,更要顺应信息化发展趋势对改进培训手段和渠道的新要求。一是充分发挥现有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的作用。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农民日报社、中国农业出版社、中国农村杂志社、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等单位及所属机构要发挥培训主力军作用,结合自身特点尽快组织开展培训活动。二是充分借助各级政府现有农业培训项目。特别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农牧渔业大县局长轮训、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养等,应尽快将农民信息化能力提升纳入培训内容,增加相应课程。三是充分依托基层农业服务体系和服务平台。县乡农技推广体系是农民信息化能力培训和提升的依托力量,农民信息化能力的普遍性培训工作主要由县乡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组织实施。同时要发挥农村经营管理体系、信息进村入户和12316服务体系的作用,为农民提供短平快的农业信息化培训指导。四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将电话、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手段与网络课堂、手机短彩信、微博微信等现代手段相结合,开展全方位、多元化、立体式的培训。鼓励相关单位开发农业信息化能力培训软件和手机易用的APP,实现便捷一站式“掌中培训”。五是发挥相关企业在农民信息化能力培训中的市场主体作用。农民对信息化有巨大的需求,电信运营、手机制造、互联网服务、电子商务、金融保险服务、消费品营销等各类企业需要开拓广阔的农村市场。农业部门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既要争取财政资金引导培训开展,更要创建由政府统筹、市场主导的培训模式,动员相关企业等共同开展农民信息化能力培训工作,调动企业参与培训内容建设、软件开发、培训承办等的积极性,为农民提供优质服务。
七、把培训农民信息化能力作为各级农业部门的重要任务。农业部建立由部领导牵头,办公厅、人事司、经管司、市场司、财务司、科教司等单位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日常工作由市场司承担,统筹相关单位分工负责、协同推进。各个省份、地市和县级农业部门要成立领导机构,切实强化工作协调。农业部会同有关省份,编制培训大纲;省级农业部门会同相关企业培训师资力量,编制培训材料;市县农业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农民培训。各单位要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做好进度安排,强化过程监督。农业部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对省级农业部门的绩效考核,各地也可将其纳入对农业部门的绩效考核。
八、协同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各级农业部门要协同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等部门加快通信设施和宽带网络向行政村、自然村延伸,推动出台农民上网和手机流量资费优惠政策,确保广大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民有网上,上得起网。要充分利用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农业物联网试验示范工程、农业政务信息化工程,加强农业和农村地区的信息化能力建设。鼓励农业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业,加快研发和推广适合农业农村特点和农民消费需求的低成本计算机和智能手机终端。
九、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农民信息化能力的良好氛围。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短信、微博微信等媒体手段,加强对农民信息化能力培训和提升重要意义的普及宣传,增强社会关注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农民牢固树立起“知识改变命运、技能成就梦想”的信息技术应用意识,改“要我培训”为“我要培训”。大力加强农民网络安全宣传和教育,提高网络风险防范能力。要积极研究解决新问题,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加强舆论引导,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民信息化能力提升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不断拓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空间,汇聚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促进我国农业转方式实现新突破,现代农业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各地在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
农业部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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