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办建〔2016〕101号《财政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绩效评价抽查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绩效评价抽查工作的通知
财办建〔2016〕101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财政厅、水利厅:
为综合评价有关省(自治区)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目标实现程度,根据《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绩效评价暂行办法》(财建〔2013〕45号),决定对有关省(自治区)绩效评价进行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核查完成情况。核查有关省(自治区)工作开展情况、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等。
2.复核地方管理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对照绩效评分标准逐项进行复核,复核有关省(自治区)在地方管理绩效评价自评依据是否充分,工作是否到位,得分是否合理。
3.抽查部分项目的绩效评价自评、地方复核结果。对照绩效评价评分标准逐项核查项目自评、地方复核得分是否符合实际,是否合理。
4.在抽查复核工作基础上,审定有关省(自治区)绩效评价结果。
二、工作方式
采取听取省级和抽查项目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核查、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抽查电站采用随机方式产生,每个省(自治区)至少抽取2个市县的3座以上电站,深入现场开展工作,并形成抽查报告。
三、工作组组成
由财政部经建司,水利部水电局、规计司、财务司、预算中心、农电所和国际小水电中心有关专家组成6个工作组,分赴相关地区进行抽查(具体分组情况见附件1)。
四、时间安排和要求
1.第一组至第五组抽查时间为2016年9-11月,第六组抽查时间为2017年4月前后,每组具体抽查时间自行确定。
2.有关省(自治区)应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
财政部经建司联系人:史科路
电话:010-68552862
水利部水电局联系人:陈岩
电话:010-63202938
电子邮箱:陈岩123@mwr.gov.cn
附件:
1.增效扩容绩效评价抽查分组表
2.有关省(自治区)和项目需准备的材料
财政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201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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