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明电〔200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11-01 23:32:3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02〕5号

 

 



4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明传电报[国办发明电(2002)5号],要求各地进一步增强对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防治责任,增加资金投入,加大科技支持力度,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搞好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为保护我国森林资源安全和造林绿化成果,促进我国经济和生态建设稳步发展,坚决遏制松材线虫病严重发生和扩散蔓延的势头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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