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社会〔2016〕2662号 关于印发《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6-12-30 19:34:14

关于印发《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的通知




发改社会〔2016〕26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党委宣传部、财政厅(局)、旅游局、教育厅(委、局)、民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规划国土委、规划局、规划国土局)、交通厅(委、局)、文化厅(局)、文物局、党史办:

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16-2020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红色旅游规划》)的要求,现将《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以下简称《经典景区名录》)印发你们。请在贯彻实施《红色旅游规划》时,结合《经典景区名录》,进一步开展有关工作。
 


附件:全国红 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宣部

财政部

旅游局

教育部

民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 通 运 输 部

文化部

民航局

文物局

铁路总公司

文献研究室

党史研究室

201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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