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电发〔2016〕61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电发〔2016〕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2017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6〕22号)要求,切实配合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有关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佳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一些地方和企业赶工期、抢进度意愿强烈,突击生产、超负荷运转现象突出,加之近期煤炭、建材、化工等原材料价格上扬,违法违规现象极易“回潮”,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增大。“两节”期间群众出行和活动、集会等增多,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各部门、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检查落实,保持越来越紧、越来越严、越来越实的工作状态,以铁的决心和措施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把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和每一个工作环节,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整治,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地方人民政府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针对节日期间生产、生活、出行等活动及气候特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深入检查督导,确保大检查的各项工作措施和要求真正落实到基层和企业,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深入开展。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执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非法勘查开采行为,防止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引发安全事故。要加强与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沟通协调,配合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加强对已关闭矿井、停产整顿矿井的监管力度。要对人员密集区、工程活动区、公路及河流沿线等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深化隐患治理,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地调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着力抓好前期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工作,对重大隐患要盯紧看牢、逐一复查,确保整改到位。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要进行严密监控并落实好防范措施。要强化开放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加强安全预判、风险防控和组织引导,完善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严防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和违规住人等消防安全隐患,防范和遏制火灾、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要加强车辆安全管理,防止出现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以及违规冒险行车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各类办公区、集中居住区安全巡查,规范烟花爆竹燃放,严防煤气或天然气泄漏爆炸事故发生。
三、配合有关部门落实矿山企业停产停工和复产验收措施,保障“两节”期间生产安全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两节”期间停产停工监管工作,督促矿山企业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停产停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节后要按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矿山企业复产复工验收。
四、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值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和预报预警,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安全风险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切实提高应急反应能力。针对灾害性天气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广泛进行安全提示,督促指导企业、社区落实防灾及安全防范措施。
地调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要加强员工特别是重点岗位人员安全管理和教育,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抓好企地衔接,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及时处置。
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也要结合实际,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有关工作。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201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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