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新能〔2016〕354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01-05 19:21:05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国能新能〔2016〕354号

 

 



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中核集团、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华电集团、国电集团、国电投集团、三峡集团、神华集团、中节能集团、中电建集团、中能建集团、中广核集团,各地方电网企业,各太阳能领域相关企业、研究机构、行业协会:

为促进太阳能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太阳能多元化应用,推动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要求,根据《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将编制的《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附件:太 阳能发展“十 三五”规划
 

 

 


国家能源局

2016年12月8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law/15999.html

本文关键词: 国能新能, 国家能源局, 太阳能, 发展, 十三五, 规划,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