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网安函〔2016〕1475号《关于通报全国增值IDC/ISP企业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对接情况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17-01-24 00:43:12
关于通报全国增值IDC/ISP企业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对接情况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根据《关于切实做好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建设与对接工作的通知》(工网安函〔2016〕1089号)、《关于开展增值IDC/ISP企业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建设与对接情况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工网安函〔2016〕1143号)要求,全国增值IDC/ISP企业应于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与各通信管理局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系统的有效对接。目前,从各通信管理局反馈情况看,全国增值IDC/ISP企业信息安全管理系统整体对接率尚未达到100%。其中,省内经营IDC/ISP的企业对接情况相对较好,跨地区经营IDC/ISP的企业对接率相对较低(详见附件)。
请各通信管理局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尽快推动完成属地增值IDC/ISP企业系统对接工作,并对未对接的企业采取限期整改措施,要求省内及跨地区IDC/ISP企业务必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接工作。对于到期未整改的省内企业,2017年年检一律不予通过;对于到期未整改的跨地区企业,请于2017年1月4日前将企业名单通过邮件(jinghuiyun@caict.ac.cn)反馈我局。如对接情况有更新,请一并于2017年1月4日前报我局。
联系人及电话:景慧昀(18801301771)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
2016年12月20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