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全文)

浏览量:          时间:2017-01-24 14:51:3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号

 



为提高商品煤质量,促进煤炭高效清洁利用,特制定《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发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全文下载:《商品 煤质量管理暂 行办法》.PDF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徐绍史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

商务部部长:高虎城

海关总署署长:于广州

工商总局局长:张茅

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

201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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