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渔〔2009〕18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01-24 23:13:51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农办渔〔2009〕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质检中心,有关单位:

为加强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确保监督抽查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公正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我部制订了《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渔业局。

联系人:郭云峰

联系电话:010-59192927

电子信箱:Fishmarket@agri.gov.cn
 

 


农业部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

附件.doc

农办渔2009年18号.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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