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渔〔2009〕18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01-24 23:13:51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农办渔〔2009〕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质检中心,有关单位:
为加强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确保监督抽查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公正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我部制订了《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渔业局。
联系人:郭云峰
联系电话:010-59192927
电子信箱:Fishmarket@agri.gov.cn
农业部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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