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村〔2016〕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2015年中央财政支持村落项目实施和2016年拟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中国传统村落技术审查工作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2015年中央财政支持村落项目实施和2016年拟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中国传统村落技术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文化厅(局)、文物局、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旅游委(局):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建村〔2014〕61号)要求,现就做好中国传统村落技术审查和保护项目组织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2015年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的中国传统村落保护项目的组织实施
北京市门头沟区大台街道千军台村等491个中国传统村落已列入2015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支持范围(建村〔2015〕120号)。同时按文件要求,北京、内蒙古、辽宁等19个省(区、市)对未通过7部门技术审查的中国传统村落修编规划进行了省级技术审查,并已将审查结果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门备案。现同意将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马栏村等404个村落列入201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范围(名单附后)。
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文化、文物、财政、国土资源、农业、旅游等部门要按照建村〔2014〕61号文件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部门关于开展中国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实施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建办村函〔2015〕785号)要求,做好中国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实施和督查工作。2014、2015年中央财政传统村落保护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要纳入2016年省级自查报告(包括省级总体情况和各村情况)。7部门将于2016年下半年组织相关工作检查,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抓紧开展2016年拟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的中国传统村落技术审查
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文化、文物、财政、国土资源、农业、旅游等部门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公布2015年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的中国传统村落名单的通知》(建村〔2015〕120号)要求,组织专家对拟列入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的中国传统村落的村落档案、村落规划、项目需求表进行技术审查,提出拟补助村落名单,于2016年4月6日前将名单连同村落档案、村落规划、项目需求表等报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旅游局等7部门(以下简称7部门),不符合审查要求的不得列入名单。7部门将组织专家对上报的审查材料进行复核,确定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村落名单。
附件:2015年第二批列入中央财 政支持范围的中国传统村 落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国家文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
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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