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村〔2016〕9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公布2016年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的中国传统村落名单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公布2016年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的中国传统村落名单的通知
建村〔2016〕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文化厅(局)、文物局、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旅游委(局):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2015年中央财政支持村落项目实施和2016年拟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中国传统村落技术审查工作的通知》(建村〔2016〕59号)要求,经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上报的中国传统村落进行技术审查,北京市门头沟区雁翅镇碣石村等750个中国传统村落列入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范围(名单见附件1)。
截至目前,前3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中尚有224个村落未通过技术审查或未上报技术审查材料(见附件2),请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文化、文物、财政、国土、农业、旅游部门尽快按照所附技术审查工作规则要求组织省级审查工作,于2016年6月30日前将通过审查的村落档案、规划、项目需求表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旅游局7部门(以下简称7部门)备案,逾期不再受理。
请各地严格按照《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建村〔2014〕61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做好中国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实施工作的意见》(建村〔2014〕135号)要求,认真做好中国传统村落保护项目组织实施工作。今年下半年7部门将组织工作检查。
联系人: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褚苗苗、王 浩
联系电话和传真:010-58934431,010-58933123
邮箱:zgctcl@126.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小城镇建设处
附件:
1.2016年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的中国传统村 落名单
2.各省(区、市)前3批未通过技术审查的中国传统村 落数量统计表
3.中国传统村 落技术审查工作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国家文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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