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办财审函〔2017〕103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编报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编报工作的通知
交办财审函〔2017〕103号
部属行政事业单位:
为做好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编报工作,现将《财政部关于编报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的通知》(财资〔2017〕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部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和依据
我部纳入本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编报范围的单位为2016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部属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及海峡两岸交流协会。各单位资产价值依据为单位真实完整的账簿记录,数量依据为各单位资产台账、资产卡片中的资产数量信息。
二、编报方法和步骤
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包括封面和资产负债简表等12张主表。各单位应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固定资产盘点,完善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资产卡片信息,并以资产卡片数据为基础在系统中完成全套资产报表的编制工作(报表格式和编制说明见附件)。
在编制资产报表的同时,各单位应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分析报告内容提要》(见附件)要求撰写资产报表分析报告,反映本单位资产管理及资产数据情况,并对资产报表与部门决算报表同口径数据不一致的情况进行重点分析和说明。
三、编报要求
(一)本次资产报表编报工作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单位应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数据的真实、完整、准确,杜绝虚报、瞒报和错报现象。
(二)各单位应将资产报表编报工作同部门决算编报工作相结合,认真核对资产报表和部门决算报表同口径机构、人员情况及资产指标数据,确保两套报表同口径数据一致。
(三)部海事局、救助打捞局、长江航务管理局和中国船级社应加强本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确保系统登录使用顺畅,完善与软件公司运维人员的沟通机制,及时解决下属单位特别是基层单位在使用系统中遇到的技术问题,为资产报表编报提供良好的基础。
四、资料报送
各单位应按财务隶属关系,将本单位资产报表和分析报告逐级上报部属一级单位。部属一级单位在审核汇总的基础上,于2017年3月5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将本单位资产报表汇总表(A3纸打印)和分析报告纸质材料报部,电子数据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一并提交。各单位在资产报表编制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逐级反映。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7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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