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成厅函〔2017〕2号《教育部办公厅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关于遴选全国职业院校装备制造类示范专业点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关于遴选全国职业院校装备制造类示范专业点的通知
教职成厅函〔201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机械行业协会(联合会),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中国制造2025》,加强职业院校装备制造类专业建设,提升制造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决定开展全国职业院校装备制造类示范专业点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职业院校装备制造类示范专业点遴选和建设工作,促进职业院校服务制造强国“三步走”战略,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专业课程改革,强化师资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规范教学管理,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面带动相关职业院校装备制造类专业点优化建设。
二、遴选条件
1.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专业发展紧贴制造业发展和区域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培养目标定位准确,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科学合理,特色鲜明;注重专业建设创新和教学资源优化,突出创新创业教育;强化实习实训等实践性教学,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促进学生就业和职业发展效果显著。
2.坚持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注重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依据相关专业教学标准科学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和顶岗实习标准能对接国家相关职业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岗位规范;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程度高,校企合作育人机制完善,具有良好的产学研一体化实训、实习条件;教学管理制度健全,学生实习任务明确、组织管理规范,质量保障有力,人才培养改革创新成果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3.坚持优化师资队伍建设,注重专业实践能力与教学能力协同提升。专业教学团队人员数量充足,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和“双师”素质教师比例合理,企业兼职教师具有一定比例;专任教师企业实践和继续教育制度落实到位,具有一定的企业应用技术研发能力,在生产案例、技能竞赛成果等向教学资源转化方面成效突出;专业带头人在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和教学团队建设中作用突出,并在行业或区域同类专业教学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坚持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突出学生综合素质培育。主动适应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对技术技能人才的新需求,学生专业技能、职业素养、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均衡培养;在培养爱岗敬业、追求卓越、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等方面具有创新举措,效果明显;学生就业稳定率、专业对口率、就业收入在本地区同类专业中名列前茅。
三、遴选专业和推荐限额
本次遴选专业范围包括:高等职业学校装备制造大类专业及其他制造业相关专业;中等职业学校加工制造类专业及其他制造业相关专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上述专业范围内,原则上共可推荐3-5个专业点;全国机械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可补充推荐8-10个专业点。
四、工作程序
1.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遴选条件,组织相关学校填写并提交申报表(见附件)和相关支撑材料(如专业建设规划、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毕业生就业质量、实训基地校企合作协议复印件、实训实习环境、教学活动照片等),遴选过程中应注意听取省级机械行业协会(联合会)意见。教育部将会同中国机械联合会组织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评议,确定装备制造类示范专业点名单。
2.请于2017年2月10日之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寄送至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教学室(地址:北京市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16层,邮编:100029),同时请将电子稿发送至huangyang@moe.edu.cn。
联系人:黄洋,电话:010-58556712,手机:13621030634。
教育部办公厅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201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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