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3〕479号《国家文物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盱眙古城墙保护范围内鲁宁线怀洪新河至象山段管道改线项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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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盱眙古城墙保护范围内鲁宁线怀洪新河至象山段管道改线项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3〕479号
江苏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鲁宁线怀洪新河至象山段管道改线工程方案的请示》(苏文物考〔2023〕9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盱眙古城墙保护范围内进行鲁宁线怀洪新河至象山段管道改线工程项目。
一、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深化前期勘察和文物影响评估。适当补充古城墙东侧山体地质勘察工作,评估开挖、钻孔是否会导致潜在滑坡风险。评估钻孔遇溶洞后引发透水、塌孔等风险,以及施工期间振动对文物本体的影响。
(二)细化工程措施。补充城墙沉降监测、水平位移监测,注意控制钻孔速度,预防空腔塌陷造成城墙整体沉降。补充必要的保护措施及应急预案,确保文物安全。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