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3〕380号《国家文物局关于海藏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海藏湖生态治理工程(湿地公园)建设项目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海藏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海藏湖生态治理工程(湿地公园)建设项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3〕380号
甘肃省文物局:
《甘肃省文物局关于呈报武威市海藏湖生态治理工程(湿地公园)建设项目涉及海藏寺设计方案(修改稿)的请示》(甘文局发〔2022〕10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海藏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海藏湖生态治理工程(湿地公园)相关建设项目。
一、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深化前期勘察和文物影响评估。认真梳理此前该区域的历史沿革与环境要素,加强对该区域历史格局演变的研究,明确寺院遗址范围和原有界墙位置。补充评估周边环境变化,尤其是温湿度变化对木构建筑及壁画、灵钧台、古树的影响。
(二)统筹考虑海藏寺历史格局、管理和使用需求,调整方案设计。保留海藏寺寺院的遗址区域,根据遗址规模扩大围墙范围。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项目应严格落实管理规定控制指标。取消海藏寺东、西两侧填筑土方工程,严禁改变场地地形。实事求是测算停车场面积需求,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设置大面积停车场,并应种植高大乔木进行遮挡。弱化场地铺装的现代感,应以传统、低调、内敛为标准。最大限度减少保护区划内水域面积,不同意三座观景台建设。海藏寺周边亮化灯具宜以低位灯为主,注意加强隐蔽性。消防通道应尽可能利用原有道路。
(三)规范方案文本和图纸,图文应一一对应。补充游客中心、厕所、西南侧民居改造等图纸。
(四)疏解海藏寺东侧现有非文物建筑院落内相关使用功能,建议部分功能转移至西南侧民居中。海藏寺东侧院落改造方案应编制专项方案,另行报批。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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