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3〕379号《国家文物局关于蒲壮所城建设控制地带内西门街56号民居翻建项目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3-06-05 04:11:07

国家文物局关于蒲壮所城建设控制地带内西门街56号民居翻建项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3〕379号






浙江省文物局:

《浙江省文物局关于报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蒲壮所城建设控制地带内西门街56号民居翻建项目设计方案的请示》(浙文物〔2023〕1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蒲壮所城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西门街56号民居翻建项目。

一、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深化前期勘察和文物影响评估。明确管理规定中建筑控高及风貌管控要求,补充该民居与蒲壮所城城墙视线分析说明。补充场地现状勘察总平面图和鸟瞰照片、现状建筑图纸。

(二)优化设计方案。所报项目应严格控制翻建建筑体量、规模和占地面积。优化立面设计,明确材料和做法,建议尽可能保留利用原建筑构件,确保风貌协调。补充说明翻建建筑与两侧相邻建筑墙体及基础的关系,补充相邻部位的防火、防水措施。

(三)校核施工图纸,确保数据前后一致。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四、建议你局针对省域内文物保护单位周边的农村民居翻改建活动,组织编制简明易行的更新设计导则,引导文物周边环境的有机、协调更新,改善空间品质和居民生产生活条件。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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