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博函〔2023〕352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同意甘肃简牍博物馆馆藏居延新简等9件一级文物修复事项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3-06-05 04:14:21

国家文物局关于同意甘肃简牍博物馆馆藏居延新简等9件一级文物修复事项的批复







文物博函〔2023〕352号









甘肃简牍博物馆:

《甘肃简牍博物馆关于修复一级文物的请示》(甘简博发〔2023〕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所报馆藏居延新简(总登记号:008415、008416、0088417、008418、008419、008420、008422、008424、008428)等9件一级文物修复事项。

二、请你馆联合有相关经验的单位,加强文物分析检测及材料工艺筛选,借鉴类似文物保护修复的成功经验和方法,有针对性地组织编制保护修复方案,报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后实施,实施中避免损坏墨书,确保文物本体安全。修复时应建立详细的修复档案,撰写修复报告,并于修复结束3个月内,将修复报告和评估验收材料报我局备案。

三、修复后应加强文物预防性保护,按照文物保存环境相关要求,控制好文物保存、展示环境。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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