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厅函〔2017〕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名单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名单的通知
教师厅函〔201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有关高等学校,高等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1〕8号)、《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教高厅〔2012〕2号)等文件精神,2013年,我部批准立项建设了200门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现已全部建成并在“爱课程”网免费向社会开放。
经我部组织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高等学校等对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立项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并委托全国教师教育课程资源专家委员会对已经上网使用的精品资源共享课进行审核,现确定北京师范大学“中学语文课程标准与教材研究”等200门课程为第二批“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有效期5年。
确定为“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课程建设高校和建设团队,作为课程内容和教学活动的责任主体,要继续保证课程内容质量,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维护、更新和完善课程基本资源,积极建设拓展资源,安排专人管理上网课程及其学习社区,提供丰富、安全、稳定的课程学习服务,更好地满足广大高校师生和社会学习者的学习需求。“爱课程”网要继续为课程维护更新提供技术支持和相关服务。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等学校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利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等优质课程资源,扎实推进信息化教学改革工作,将线上优质课程资源作为课堂教学的重要补充,提升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
教育部办公厅
2017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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