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厅发〔2017〕1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02-17 23:40:50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7〕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大连市、武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2016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数据统计分析,经商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现将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6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各语种各级别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大连市、武汉市发送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人员成绩,考生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查询本人成绩。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各项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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