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办运函〔2017〕206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美零排放公交竞赛”有关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02-21 18:16:20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美零排放公交竞赛”有关工作的通知




交办运函〔2017〕2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交运发〔2015〕34号)和中美交通论坛第八次会议关于“中美零排放公交竞赛”有关工作部署,促进中美两国城市在新能源公交车推广领域的交流合作与经验分享,我部拟组织开展“中美零排放公交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方案


(一)竞赛目的。以促进中美两国城市新能源公交车辆推广应用,加快城市公共交通车辆装备升级,推动绿色城市交通系统发展为共同目标,结合中美两国新能源公交车辆发展环境和推广政策,组织开展竞赛。

(二)参赛对象。以中、美城市为参赛主体,鼓励公交运营企业、新能源公交车及零部件生产制造企业、科研院所、学会协会等积极参与。

(三)竞赛原则。竞赛遵循“行业搭台、地方主导”“自主申报、以赛促用”的原则。

(四)竞赛范围。竞赛时间为2017年至2025年。中方对“零排放公交”范围界定为纯电动公交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按用电行驶里程占总行驶里程比例折算)和燃料电池公交车。美方参赛车辆范围包括纯电动公交车和燃料电池公交车。

(五)竞赛指标。中美双方分别设置年度竞赛指标。中方采用更新及新购零排放公交车辆占年度更新及新购公交车辆总量的比例。美方采用零排放公交车辆占公交车辆总量的比例。指标值为2018年底10%;2020年底20%;2022年底30%;2024年底40%;2025年底50%。

(六)奖项设置。分为年度奖项和总体奖项:

1.年度奖项:向指标完成情况最佳的城市颁发“新能源公交车年度最佳推广奖”;向当年完成指标增幅最大的城市颁发“新能源公交车年度最佳进步奖”;向该年度竞赛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新能源公交车辆生产企业、运营企业、科研院所、学会协会等机构及个人颁发“中美零排放公交车竞赛年度贡献奖”。

2.总体奖项:到2025年,按指标值完成情况向前5名城市颁发“中美零排放公交竞赛优胜奖”(前五名);向目标完成值达到50%以上的城市颁发“中美零排放公交竞赛优秀奖”;向竞赛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新能源公交车辆生产企业、运营企业、科研院所、学会协会等机构及个人颁发“中美零排放公交车竞赛突出贡献奖”。

二、申报程序


鼓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具备零排放公交推广应用基础条件的有关城市进行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城市,可按照本通知的相关要求,认真编制中美零排放公交竞赛实施方案,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实施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现状;

2.零排放公交车辆运营成本、补贴现状;

3.零排放公交车辆推广更新目标及环境经济社会效益评价;

4.零排放公交车辆运营安全监测体系建设方案;

5.相关基础设施、安全监测等方面开展的各项工作、进度安排和职责分工。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对申报城市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照推荐的优先顺序对相关申报城市排序后,填写《××××省(区、市)申报中美零排放公交竞赛情况汇总表》(见附件),相关材料于2017年4月30日前一并报交通运输部。

交通运输部根据美方参赛城市情况于2017年5月31日前择优确定中方参赛城市。

三、动态推进竞赛工作


(一)吸引各方参与。充分吸纳参赛城市、公交运营企业、新能源公交车及零部件生产制造企业、科研院所、学会协会等广泛参与竞赛活动,请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定期开展竞赛动态和技术交流活动,及时总结实践经验和存在问题,加强经验交流和推广。

(二)建立常态工作机制。部将依托“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管理系统”,开通“中美零排放公交竞赛”中方网站(yb.moccats.com.cn),建设零排放公交车运行监测与效果评估系统,对参赛城市零排放公交车推广应用情况、运营效率、节能减排效果等开展动态监测评估。各省需于每年5月31日前将参赛城市上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和有关数据上报交通运输部。参赛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切实落实竞赛工作方案,争取城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开展相关工作。部将根据各省上报的参赛城市工作情况开展动态评估,对工作方案实施情况不佳的城市建议退出,对竞赛期间有意愿新加入的参赛城市按本通知要求予以确认。

(三)加强竞赛活动宣传。与美方共同组织开展有关宣传工作,与“中美零排放公交竞赛”美方网站同步发布相关信息。与美方共同组织开展中美零排放公交推广城市排行榜、零排放公交运营企业排行榜、年度最佳零排放公交车型等评比活动,推动中美两国在零排放公交车的车辆技术、运营组织、推广政策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广泛传播,提升国际影响力。

(四)组织开展评比奖励。每年5月底完成对参赛城市的年度评比工作,公布所有参赛城市目标值完成情况,并颁发相关奖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并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科学有序推进中美零排放公交竞赛各项工作,凝聚行业共识,提升城市交通绿色发展水平。

(二)做好年度工作。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组织做好本辖区内2017年参赛城市的征集工作,加强对参赛城市的指导,并于规定时间前将有关材料反馈我部。各参赛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城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做好零排放公交竞赛的任务分解和督促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三)加强宣传交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利用网络、电视、报纸、新媒体等渠道,以及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大宣传力度,促进经验交流和推广,为推进零排放公交竞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联系人:

部运输服务司城乡客运管理处刘晓菲,电话:010-65292723;电子邮箱:ysskyc@mot.gov.cn。

部科学研究院李成,电话:010-58278382;电子邮箱:1258571665@qq.com。



附件:××××省(区、市)申报中美零排放公交竞赛情况汇总表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7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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