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办市函〔2023〕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设计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3-06-11 04:25:2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设计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的通知






建办市函〔2023〕140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直属各单位,有关行业学(协)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不断提高我国工程设计整体水平,努力在工程设计领域造就更多大师、青年人才、卓越工程师等优秀人才,为社会提供高品质建筑产品,我部决定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工程设计人员能力提升公益性培训,所有工程设计人员均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免费在线学习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围绕让人民群众住上更好房子的目标,聚焦提升工程设计品质,统筹工程设计行业发展需要和工程设计人员实际需求,着力提升工程设计人员理念创新、实践应用、技术更新、精细化设计、全过程管理等方面能力,培养善思考、有能力、懂技术、负责任、能统筹的复合型工程设计人才队伍,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培训内容

围绕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发展的总体要求,重点开展设计创作、设计技术、新兴领域、组织管理、标准规范、政策解读等6方面的培训。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和工程设计工作实际,不断丰富和完善培训课程内容,更好满足工程设计人员需求。

三、培训方式

培训采用线上视频培训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工程设计人员即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热点专题”栏目免费进行在线学习(网站地址https://www.mohurd.gov.cn/ztbd/gcsjdjt/index.html)。根据工作需要,各有关单位可按规定组织开展线下培训。

四、组织保障

(一)做好组织实施。我部负责统筹培训课程选择、培训组织实施、开展效果评估等事项。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鼓励和引导广大工程设计人员积极参加培训。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通过报刊、网络、自媒体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提高培训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强化示范和引领,营造良好培训氛围。

(三)健全激励制度。各有关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完善注册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制度,将培训工作纳入继续教育体系。鼓励工程设计行业知名专家学者以及经验丰富的一线设计人员开展授课,提升培训成效。

联系单位:建筑市场监管司勘察设计监管处

联系电话:010-58933759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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