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法制函〔2017〕107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下达2017年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03-04 02:37:49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下达2017年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国卫办法制函〔2017〕107号

 

 



北京市、江苏省、山东省、湖南省、四川省卫生计生委,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卫生标准委员会信息标准专业委员会、放射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消毒标准专业委员会,各标准起草单位:

现将2017年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见附件,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请各标准起草人和起草单位按照卫生标准管理制度要求完成起草和征求意见工作,各标准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完成时限1年的项目应当于2018年1月底前完成送审。

请相关省(市)卫生计生委及有关单位对辖区或下属单位承担的标准制修订项目给予充分支持,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有关单位按时、保质完成标准制修订工作。

附件:2017年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7年2月7日

 



附件:2017年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

 

2017年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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