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铁工程监函〔2017〕7号《国家铁路局关于开展铁路建设工程“三不问题质量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03-05 00:07:39

国家铁路局关于开展铁路建设工程“三不问题质量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国铁工程监函〔2017〕7号

 

 



铁路工程质量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国民经济发展,事关铁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事关铁路“走出去”战略的实施。为深入贯彻局党组开展“安全质量服务年”活动部署要求,加强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有效治理影响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依法严肃处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自2017年起,用三年时间开展铁路工程“三不问题质量行为”专项整治。有关要求如下。

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下,大规模铁路建设持续推进。参建企业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大铁路工程质量安全投入,加强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不断提升施工机械化信息化水平,铁路工程技术和管理水平得到较大提高。铁路监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工程质量通病、安全隐患和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铁路工程质量安全总体可控。但是,在铁路建设过程中,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不按工程设计图纸或技术标准施工、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的“三不问题质量行为”仍然突出,必须坚决进行整治。

开展三年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遏制铁路建设工程“三不问题质量行为”发生,促进铁路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稳步提升。

二、整治内容

(一)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主要包括铁路施工企业在施工中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使用未经检验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铁路工程监理企业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铁路建设单位明示或暗示设计或者施工企业降低质量标准,使用不合格材料等违法行为。

(二)不按工程设计图纸或技术标准施工。主要指施工中不严格履行设计变更程序,随意改变设计文件,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严重危及工程质量安全等违法行为。

(三)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主要指铁路施工企业不严格按照工程质量检验制度进行检查和记录;铁路工程监理企业不严格进行监督管理,不严格履行监理责任,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签字;建设单位未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对不合格工程按照合格验收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计划

(一)动员部署(2017年3月至6月)。国家铁路局2017年铁路工程监管工作会议将对铁路工程“三不问题质量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地区铁路监管局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机构,结合铁路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整治“三违”专项行动,细化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进度、整治要求、责任分工等。要将实施方案印发各参建企业,督促各单位特别是驻在地铁路施工企业和铁路建设单位,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夯实管理基础,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和分工,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各地区铁路监管局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的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于2017年6月30日前报国家铁路局。

(二)自查自纠(2017年7月至12月)。各参建企业按照统一部署和工作方案,认真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三不问题质量行为”,深入系统分析产生原因,制定彻底整改措施,明确和落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得到全面整改,形成防范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各地区铁路监管局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要加强对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的检查指导,建立联动工作机制,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效开展。各地区铁路监管局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于2017年12月25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年度工作情况报国家铁路局。

(三)督导检查(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各地区铁路监管局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要将专项整治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范围,加大对专项整治不重视、查找问题不认真、整改问题不彻底的单位的督导检查力度。对于现场管理失控、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大量存在、事故频发的单位,还要结合工程承发包、建设程序、资质动态等检查,在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和责任人员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惩重罚的同时,按规定纳入铁路建设市场“黑名单”和不良行为记录。国家铁路局将组织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重点单位进行抽查。

(四)巩固成果(2019年1月至12月)。各地区铁路监管局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要及时总结分析本地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并视情况适时组织督导检查“回头看”,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相应措施,切实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对搞形式、走过场、无效果的,在依法严肃处理追责的同时,还要责令“补课”,确保专项整治行动不留死角,不打折扣。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注重把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规章制度,需要从相关法规政策层面进行完善的要提出建议意见。各地区铁路监管局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的专项整治行动总结于2019年12月20日前报国家铁路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突出隧道、无砟轨道、桥梁、路基等影响工程结构和运输安全的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切实保证专项整治行动成效。

(二)统筹协调,有序推进。各单位要把专项整治行动同“三违”专项行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按阶段有序推进,力求既能有效解决当前铁路工程质量的突出问题,又能有力促进参建企业质量主体责任落实和监管工作长远发展。

(三)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各单位要加强对各参建企业专项整治行动的督导检查,科学把握专项整治行动的特点和规律,通过工作示范、政策指导、责任追究等方式,有效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效果。坚持教育与惩戒并重,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既要通过自查自纠,加强质量安全教育,提高质量安全意识,还要加大对违法违规质量安全行为的处罚力度。

(四)营造氛围,正向激励。各单位要加大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鼓励通过政府网站、电话和信箱等积极参与“三不问题质量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有利于专项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对于专项整治行动成效突出,工程质量安全和管理水平显著改进提高的参建企业,国家铁路局将依法在工程评优、工法评选、市场诚信、品牌培育等方面进行激励,形成提高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的正能量。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law/17254.html

本文关键词: 国铁工程监函, 国家铁路局, 铁路, 建设工程, 三不问题, 质量, 行为, 专项整治, 行动,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