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铁运输监〔2016〕51号《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全文)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国铁运输监〔2016〕51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防范铁路危险货物运输重特大事故,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坚持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完善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加强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基础工作,加强日常安全管控,大力整治影响运输安全的突出问题,努力为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持续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摸清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分布并重点管控。建立健全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数据库,监管职责进一步厘清、监管重点和方式方法不断完善,规章标准进一步健全。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基础不断夯实,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增强。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持续稳定。
三、进度安排
2016年12月开始至2019年11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各地区铁路监管局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工作安排,明确职责,细化措施。要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动员部署,及时将本方案传达至辖区内铁路运输企业,并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整治阶段(2017年2月至2018年3月开展深入整治,并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9月深化提升)。各地区铁路监管局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按照各项整治工作内容的时间要求实施推进,及时报送和解决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综合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三)总结阶段(2019年10月至11月)。各地区铁路监管局要认真总结经验成果,形成总结报告并于2019年10月底前报送国家铁路局(运输监管司)。国家铁路局汇总分析后,形成铁路系统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并按要求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四、治理内容和工作措施
(一)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加强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督促运输企业不断增强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完善监测监控设备设施,重点管控好重大危险源,提高企业依法运输危险货物的自觉性、主动性。引导鼓励运输企业开展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
督促运输企业完善落实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条件,严格货物承运安全检查,严把货物装卸、装载、交接关,加强安全管理。鼓励运输企业建立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探索实施爆炸品、剧毒品、放射性物品等重点危险货物实时追踪管理。(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二)全面摸排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公布的《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认真摸排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重点聚焦承运、储存、装卸、装载、交接、押运、编组、调车、交付等环节和危险货物办理站、储存场所,建立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分布档案。组织开展铁路运输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排查,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数据库。(2018年3月底前完成)
(三)完善并落实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
梳理涉及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的法律法规,组织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推动修订完善。(持续推进)
研究制修订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规则、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场站安全技术条件、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技术条件等。(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四)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责任。
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研究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权责,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18年3月底前完成)
加强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控,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规定的铁路危险货物包装、装卸、运输和管理要求,落实监管部门、运输企业和相关单位的责任。强化依法行政,依法严厉处罚铁路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并按规定公告。(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加大发生事故企业的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肃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推动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持续推进)
(五)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
制定完善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检查指导手册,明确检查重点,规范检查内容,完善检查标准。(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应用随机抽查工作机制,不断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对象、执法人员库,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积极采用“四不两直”、联合监管等方式,发挥专业优势,提高监管效能。利用政府购买服务、专家库建设等方式,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安全评价机构等社会力量的作用,吸收专家参与监督检查,为监管执法提供专业支持。(持续推进)
通过培训、联合监督检查等方式,加强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人员能力建设,实现全员专业监管,完善检查设备设施配备,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2018年3月底前完成)
(六)加强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
建立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数据库,系统掌握相关信息,准确研判安全风险,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研究与全国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运输企业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对接。(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区铁路监管局要按照工作安排,落实工作责任,明确1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具体工作安排和人员名单于2017年1月15日前报送国家铁路局运输监管司。
(二)各地区铁路监管局要高度重视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并按季度向国家铁路局运输监管司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国家铁路局适时组织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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