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办村〔2017〕1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6年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和村庄规划示范名单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6年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和村庄规划示范名单的通知
建办村〔2017〕10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天津市规划局,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重庆市规划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和村庄规划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村函〔2016〕411号)要求,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经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河北省邢台市邢台县等37个县(市)、北京市门头沟区大台街道千军台村等87个村庄为2016年全国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和村庄规划示范,现予公布。
本次公布的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和村庄规划示范均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改革创新、全面有效推进乡村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村〔2015〕187号)要求,创新了规划编制方式和内容,实践了符合农村实际的规划理念和方法,大幅提升了乡村规划的实用性。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示范普遍建立了多部门协调的编制机制,确立了决策先行的规划理念,提出了垃圾、污水治理等农村人居环境薄弱环节的解决措施。村庄规划示范大多以村委会为编制主体,提出了农房建设管理、村庄整治安排等要求,规划成果简单易懂并纳入了村规民约。我部将择优编制示范案例集,并通过互联网等形式予以宣传展示。
各地要认真总结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和村庄规划示范经验,大力开展宣传推广,加快推进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和修编,不断提高村庄规划的覆盖率和实用性。
附件:2016年县(市)域乡 村建设规划和村庄规 划示范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7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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