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函〔2023〕46号《民政部关于国际星闪无线短距通信联盟成立登记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3-06-17 01:41:12
民政部关于国际星闪无线短距通信联盟成立登记的批复
民函〔2023〕46号
国际星闪无线短距通信联盟发起人:
关于成立登记国际星闪无线短距通信联盟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上述申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决定准予国际星闪无线短距通信联盟成立登记。
国际星闪无线短距通信联盟成立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我部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有关部门和深圳市人民政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为推动国际无线短距通信行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国际星闪无线短距通信联盟应于每年5月31日前向我部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国际星闪无线短距通信联盟的印章式样、银行账号以及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应及时报我部备案。
民政部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