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乡振〔2023〕2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乡村特色文化艺术典型案例征集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乡村特色文化艺术典型案例征集的通知
农办乡振〔202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乡村振兴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乡村振兴局:
为推动乡村文化振兴,2022年组织开展了第一批全国乡村特色文化艺术典型案例征集推介,评选推介的146个典型案例,在乡村文化振兴方面发挥了很好的典型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年度工作安排部署,2023年继续开展全国乡村特色文化艺术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典型案例的条件
乡村特色文化艺术典型案例,是指依托地域独特的文化资源,通过传承发展、创新转化、科技提升和市场运作,在一定时期内形成的具有区域特点和民族特色的乡村文化艺术品牌。典型案例的推荐主体是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典型案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发展基础条件好。文化艺术资源丰富、特色鲜明、优势突出,联农带农作用明显。
(二)传承保护效果实。历史遗产遗迹、人文和自然景观、民间文艺、传统工艺等文化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发展利用得当,传承后继有人,重视宣传推广并产生广泛影响。
(三)融合发展程度深。特色文化与建筑、园林、农业、体育、餐饮等领域有效融合,实现链条化、一体化发展。文化艺术与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文化新产业新业态有初步发展。
(四)文化创新品牌强。文化艺术的创作、展演、培训、教育普及交流等活动特色鲜明,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文化消费水平不断增长,有良好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典型案例的类型
(一)创意创新类。包括建筑、服装、工艺、广告、软件等设计团队,广播影视、音像传媒、视觉艺术、文创艺术等创意群体,利用新技术、新材料,推动发展创意农业、特色农业,创造宜居宜业宜乐宜游的良好环境。发掘乡村传统节庆、赛事和农事节气活动,培育地方特色节庆会展活动、艺术节展等。
(二)文艺演出类。主要包括乡村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游艺、杂技等传统文艺演出团体,武术、秧歌、舞龙、舞狮、民族乐器演奏等民俗演出机构,因地制宜发展中小型、主题性、特色类演出项目,打造主题特色文化乡村,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
(三)工艺美术类。主要包括传承纺织、印染、刺绣、陶瓷、漆器、雕刻、剪纸等手工艺,与时俱进推动纺染织绣、金属锻造、传统建筑营造等传统工艺实现创新性发展;国画、书法、篆刻、版画、水彩画、农民画、墙体彩绘等领域行业,传承和发展艺术机构,设立创作培训、美术写生基地,兴办博物馆、美术馆、文创馆、文化园等。
(四)数字产业类。主要是数字文化企业发挥平台和技术优势,创作传播展现民间技艺、乡土风貌、田园风光、生产生活等方面的数字文化产品,带动乡村文化传播、展示和消费。运用数字艺术、网络视频等产业形态,挖掘活化乡村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带动农产品品牌形象塑造。
(五)文旅融合类。包括传承弘扬茶、中医药、美食等特色文化,开发和打造适合大众康养、休闲、体验的文旅产品和旅游景区、文化新区、产业园区等文旅融合产业,文化消费、旅游消费与农业有机结合,积极塑造能够提升乡村特色文化艺术的民宿、农家乐品牌,形成具有区域影响力的乡村文化名片。
三、工作程序
(一)县级申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乡(镇)自愿填报《2023年全国乡村特色文化艺术典型案例推荐表》(见附件)。2022年已申报但未入围的案例,可进一步提升后再次申报。
(二)审核推荐。地市级乡村振兴部门认真核实县级申报材料和证明材料,择优推荐至省级乡村振兴部门。省级乡村振兴部门按照原则上每个县不少于1个、不超过3个,择优向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推荐案例。
(三)案例评审。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组织专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选,抽样开展实地考察,评审提出2023年全国乡村特色文化艺术典型案例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
(四)案例推介。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官网和“两微一端”正式发布,并协调中央主流媒体开展宣传报道。组织举办相关推介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级乡村振兴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标准条件、案例类型、工作程序等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典型案例推荐工作,确保情况真实、数据可靠、特色鲜明。同时,鼓励各省级乡村振兴部门梳理本省份乡村特色文化艺术资源,逐步建立健全省级乡村特色文化艺术资源数据库,为加快推进乡村文化振兴奠定坚实工作基础。
(二)严格把关。按照好中选优、优中选特、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推荐的乡村特色文化艺术典型案例典型性、代表性强,示范带动作用突出。请各省级乡村振兴部门于2023年7月16日—31日期间,将推荐函、推荐表、案例简介(300字左右)等纸质材料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送至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北街1号唐丕跃收。电子材料请用光盘或U盘存储,随纸质材料一并寄送。
(三)宣传推广。各地要认真总结乡村特色文化艺术发展建设的经验做法,协调各地报刊杂志、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宣传推广乡村特色文化艺术品牌,使其发挥典型案例应有的示范作用,营造全面持续推进乡村文化振兴的浓厚氛围。
联系人及方式:
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唐丕跃 010-84419929
中国文化艺术发展促进会 景 基 010-84015075
附件:2023年全国乡村特色文化艺术典型案例推荐表(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3年6月9日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law/1736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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