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基础〔2017〕50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溧阳至宁德公路江苏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溧阳至宁德公路江苏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7〕501号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上报溧阳至广德高速公路江苏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苏发改基础发〔2016〕144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完善国家和区域高速公路网络,改善区域交通条件,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同意建设溧阳至宁德公路江苏段。
二、路线起自溧阳市南渡镇,接已建的扬州至溧阳国家高速公路终点,经南渡镇、天目湖镇、周城镇,止于溧阳市社渚镇(苏皖界),接已建的溧阳至宁德国家高速公路苏皖界至广德段,全长约23.7公里。全线在新昌(二期工程)、南渡、南渡南、周城、社渚5处设置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起点新昌枢纽至南渡南枢纽段(约7.4公里),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5米;南渡南枢纽至终点段(约16.3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规定。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3.27亿元(静态投资约32.32亿元),国家安排中央专项建设基金(车购税)8.08亿元,常州市人民政府安排财政性资金3.33亿元,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安排自有资金5.23亿元,共计16.64亿元作为项目资本金,约占总投资的50%,其余资金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项目法人为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四、在后续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深化多方案技术经济论证,优化软基处理方案。
(二)根据地形、区域公路网及城市规划,结合交通流量分析预测,优化互通立交及连接线的布设方案,并做好与相关公路、城市道路的衔接和工程界面划分。
(三)加强与城市规划、国土、环保和水利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备相关手续。
五、项目法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等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采用委托招标。
六、本项目为政府还贷公路,项目的建设和经营管理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
七、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法人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把保护生态和环境、节约和集约用地、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关政策,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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