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艺发〔2023〕117号《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十四届全国舞蹈展演参演作品名单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十四届全国舞蹈展演参演作品名单的通知
办艺发〔2023〕1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国歌剧舞剧院、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中央芭蕾舞团、中国煤矿文工团:
现公布第十四届全国舞蹈展演参演作品名单,并就展演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演时间
2023年7月6日至21日
二、展演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三、剧场条件
(一)大型舞剧、舞蹈诗类剧场
本届展演共入选12部大型舞剧、舞蹈诗作品,每个剧目装台2天、演出2场。可用剧场3个:鄂尔多斯大剧院、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大剧院、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文化艺术中心。主办单位提供剧场配置如下:
1.边檐幕开16m×8m;
2.黑色地胶、灰色地胶各一套(宽18m,深20m);
3.黑色或墨绿色檐幕五道(檐幕:宽20m,高4m;边幕:高10m,宽3m);
4.灯控台(MA2,版本:3.3.4.3),基本灯光设备见附件2;
5.扩音及返送、音控台。
注:主办单位可协助参演单位联系租赁LED和投影设备。
(二)舞蹈节目、小型舞剧类剧场
本届展演共入选1部小型舞剧、70个舞蹈节目,将组成5台舞蹈专场,在鄂尔多斯恰特演出。每台演出走台对光1天,次日下午、晚上各演出1场。每个节目灯光变化程序须在12个以内。主办单位提供剧场配置如下:
1.边檐幕开14.5m×7m;
2.黑色地胶一套(宽16m,深18m);
3.黑色檐幕四道(檐幕:宽18m,高4m;边幕:高10m,宽3m);
4.LED屏幕P2.5室内屏(宽15m,高8m);
5.LED屏幕前增加纱幕、黑幕各一(宽18m,高9m);
6.黑底幕一块(宽16m,高8m);
7.灯控台(MA2,版本:3.3.4.3),基本灯光设备见附件3;
8.扩音及返送、音控台。
四、展演有关事项
(一)主办单位负责场租费用,并给予参演单位适当补贴,其他费用由参演单位自理。
(二)主办单位将为参演单位颁发优秀证书。
(三)主办单位将组织开展相关活动的录音录像、线上演播及相关宣传推广工作,同时组织开展舞蹈艺术惠民活动,参演单位须服从展演相关组织安排。
(四)参演单位须确保参演作品(尤其是伴奏音乐)不存在版权争议。
五、工作要求
请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高度重视本届展演活动,为参演单位提供必要补贴和有力保障,力求取得良好的演出效果。
鼓励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观摩演出,促进舞蹈艺术的学习交流,不断提高舞蹈艺术创作表演水平。
联系人:张海楠、史美清
电话:0471-6930646、13274800617
0477-8183864、15804898886
传真:0477-8183864
邮箱:erdoswljysk@126.com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3年6月25日
附件:【点击官网下载】
1. 第十四届全国舞蹈展演参演作品名单
2. 第十四届全国舞蹈展演舞剧剧场吊挂及地面灯位图
3. 第十四届全国舞蹈展演舞蹈节目剧场吊挂及地面灯位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