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考函〔2023〕547号《国家文物局关于琉璃河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107国道(南六环路—市界)改扩建项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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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琉璃河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107国道(南六环路—市界)改扩建项目的批复
文物考函〔2023〕547号
北京市文物局:
《北京市文物局关于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琉璃河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107国道(南六环路-市界)改扩建工程建设方案的请示》(京文物〔2023〕28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琉璃河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107国道(南六环路-市界)改扩建项目。
一、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下意见对所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一)加强琉璃河遗址古城西北角区域考古研究,根据研究成果调整优化道路选线设计,尽可能避让地下文物分布密集区。
(二)详细说明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拟建道路设计;补充开展文物景观风貌影响分析,适当加宽道路临近遗址侧绿化带宽度,减缓景观视觉影响。
二、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在项目拟建区域开展全面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明确拟建区域地下文物分布状况。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三、修改完善后的项目方案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