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考函〔2023〕559号《国家文物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可可沙炼铁遗址保护范围内伊宁至阿克苏线库车段库台克力站接轨改造项目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可可沙炼铁遗址保护范围内伊宁至阿克苏线库车段库台克力站接轨改造项目的批复
文物考函〔2023〕559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你厅《关于上报新建铁路伊宁至阿克苏线库车段库台克力站接轨改造项目选址的请示》(新文旅〔2023〕7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可可沙炼铁遗址保护范围内实施伊宁至阿克苏线库车段库台克力站接轨改造建设项目。
一、请你厅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下意见对所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一)进一步说明拟建项目选址的必要性和唯一性,研提绕避遗址保护范围的比选方案。
(二)若无法避让遗址保护范围,应在工程新增用地范围内补充开展考古勘探,根据考古勘探成果完善工程设计方案和文物保护方案。
(三)补充开展铁路设施地段的护坡、保护栅栏等设计,补充开展项目涉及遗址保护区划内排水及防洪专项设计,避免季节性洪水对遗址造成冲刷、掏蚀和破坏,确保文物安全。
(四)完善施工保护措施,细化施工开挖、振动等对文物影响的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
二、请你厅组织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在工程新增用地范围内开展必要的考古调查和发掘工作。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三、修改完善后的项目方案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四、请你厅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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