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考函〔2023〕561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吴越国王陵—康陵建设控制地带内临安区玲珑街道上家头楼昌洪、陶水木屋侧边坡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吴越国王陵—康陵建设控制地带内临安区玲珑街道上家头楼昌洪、陶水木屋侧边坡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
文物考函〔2023〕561号
浙江省文物局:
《浙江省文物局关于报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临安吴越国王陵之康陵建设控制地带内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上家头楼昌洪、陶水木屋侧边坡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浙文物〔2023〕9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吴越国王陵—康陵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临安区玲珑街道上家头楼昌洪、陶水木屋侧边坡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建设项目。
一、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下意见对所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一)补充开展边坡崩塌前状态调查,进一步加强现状勘察,开展残留坡体的稳定性评估,明确滑体范围、深度,以环境修复为目标,制定有针对性的加固设计并控制规模,建议采用可以种植树木的边坡治理方案。
(二)完善坡体上方地表水疏排设计,研提控制房屋侵占边坡的治理工作思路。
二、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在项目拟建区域开展进一步的考古调查和发掘工作。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三、修改完善后的项目方案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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