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考函〔2023〕562号《国家文物局关于秦咸阳城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新校区(兰池校区)建设项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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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秦咸阳城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新校区(兰池校区)建设项目的批复
文物考函〔2023〕562号
陕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秦咸阳城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新校区(兰池校区)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请示》(陕文物字〔2023〕6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秦咸阳城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新校区(兰池校区)建设项目。
一、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在项目范围内开展全面的考古发掘工作,明确遗存保存状况及其与秦咸阳城遗址关系,为优化项目设计方案和遗址保护展示方案提供依据。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同时根据以下意见对所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一)严格按照《秦咸阳城遗址保护总体规划(2021—2035年)》控制建筑总高度。
(二)应调整19#、20#建筑平面,其北面应为东侧沟道和西侧遗址留下视觉联通空间;提升区域绿化量,在无地下遗存分布区域增加高大乔木绿化遮挡,弱化对文物景观风貌影响。
三、修改完善后的项目方案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