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人〔2017〕23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7年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培训计划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04-09 01:53:03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7年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培训计划的通知




农办人〔2017〕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农业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组织部长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2017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农业部将联合举办210期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培训班,其中包括4期贫困村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专题研修班和35期农业部定点扶贫联系地区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和对象


(一)培训主题。按照2017年中央“三农”重点工作部署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有关要求,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个工作主线,聚焦贫困地区产业精准扶贫和农民创业创新,设置农民创业主题培训班60期、农民合作社培育主题培训班56期、美丽乡村建设主题培训班40期、大学生村官创业主题培训班50期、贫困村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专题研修班4期。根据培训基地特色安排相应主题班,按照培训主题设置相关课程和现场教学内容。

(二)培训对象。培训全部面向贫困地区,遴选村党组织书记及村“两委”成员、大学生村官、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负责人等组织和带领农民群众脱贫致富的带头人。其中,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训面向农业部定点扶贫联系地区遴选学员。

1.农民创业主题培训班。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

2.农民合作社培育主题培训班。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及经营管理骨干。

3.美丽乡村建设主题培训班。村“两委”成员。

4.大学生村官创业主题培训班。在农村工作1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5.贫困村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专题研修班。在贫困村任职、有创业富民项目或创业计划的大学生村官。

所有参训学员应身体健康,年龄在60岁以下,已参加过往期示范培训班的学员不再重复选派。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2017年4月至11月,每期均为7天。

(二)培训地点。农业部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和有关省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

各培训基地培训任务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学员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和附件2。贫困村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专题研修班计划另行下达。

三、培训内容


培训班以学员观念转变、思路拓展和能力提升为目标,设置经验传授、专题讲座、研讨交流和现场教学4个板块:

(一)经验传授。请培训基地所在村的村组织负责人和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结合本村发展历程,介绍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致富等方面先进经验。

(二)专题讲座。请有关专家讲授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产业精准扶贫、创业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品牌营销、农村电商、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内容,不同培训主题的培训内容会有所侧重。

(三)研讨交流。组织学员结合培训主题,就创业和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开展交流研讨,启发思路、相互促进。探索举办学员讲坛。

(四)现场教学。组织学员到培训基地及周边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现场学习,开阔眼界、开拓思路、积累经验。

四、组织管理

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工作由中央组织部组织二局、农业部人事劳动司负责统筹和管理,学员推荐和调训工作由各省级农业部门商同级党委组织部门落实;大学生村官培训工作由中央组织部组织二局、党员教育和干部测评中心及农业部人事劳动司负责统筹和管理,学员推荐和调训工作由各省级党委组织部门商同级农业部门落实。学员选调中,要注意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增强学员选调的针对性。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培训指导、监督和检查;各培训基地所在地的省级农业部门负责课程设计、教师聘请、培训班组织管理;各培训基地负责培训实施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省级党委组织部门和农业部门根据本计划,认真做好学员选调工作,把培训名额分配到贫困地区,把培训对象瞄准贫困村带头人,并于每期班开班前两周将参训学员名单(报名表见附件3)报送相应培训基地及培训基地所在地的省级党委组织部门和农业部门。其中,大学生村官培训班参训人员名单请各省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时报送中央组织部组织二局六处备案。各培训基地所在地的省级农业部门于开班前两周将课程安排和参训学员名单报送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或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各省级农业部门要与相应培训基地及培训基地所在地的省级农业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及时通报参训学员报名、报到行程、接站等事宜(联系方式见附件4)。今年在江苏、安徽、山东、重庆等省市,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开展示范培训创新试点。

(二)请各省级党委组织部门、农业部门通知参训学员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参训学员带近期免冠证件照片(2寸)两张,用于建立学员登记卡。大学生村官需结合自身实际,围绕当好村官、服务农业农村发展自拟题目,撰写一篇2500字左右的论文,报到时交会务组(同时报电子稿)。培训期间试行推广农民健身操,参训学员需带运动鞋和运动服。

(三)学员选调省要派出领队,统一组织学员参训。领队负责自启程前往培训地点至培训结束返回期间参训学员的组织管理。参与培训组织的各单位和培训基地要高度重视培训期间的安全工作,做好交通、餐饮、住宿及教学活动各环节的安全管理,确保参训人员人身财产安全。参训学员应严格遵守培训的有关规定,关注自身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各培训基地要提前制定培训安全预案,并报省级农业部门备案。

(四)参训学员往返交通费(限火车硬座、硬卧,动车、高铁二等座及以下,公共汽车、轮船三等舱及以下)、在培训基地的食宿费、培训费等均由中央财政负担。领队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请参训学员保存好交通费凭证,严格按凭证在培训基地报销。来程费用按标准凭票据核销,返程费用先由学员垫付,在学员寄回车船票原始票据后,据实报销,由基地将费用汇给学员。培训结束15日内(以邮戳为准)将车船票原始票据邮寄到相应培训基地,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各培训基地任务表

2.各地学员名额分配表

3.参训人员报名表

4.联系电话表
 

 


下载文件:

农办人2017年23号.ceb


附件1、2:各培训基地任务表及各地学员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3:参训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4:联系电话表.doc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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