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计发〔2017〕55号《农业部关于黑龙江省五常市金福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农业部关于黑龙江省五常市金福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农计发〔2017〕55号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
《关于呈报2017年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的请示》(黑农委计呈〔2017〕5号)、《关于规范申报数字农业试点项目情况的函》(黑农委函〔2017〕6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上报的黑龙江省五常市数字农业(有机水稻)建设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单位为五常市金福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黑龙江省五常市。项目建设期2年。
二、项目建设内容:一是农业生产过程管理系统建设,包括大田智能自动灌溉系统升级、水肥一体化设施、水质监测系统、土壤监测系统、空气监测系统、病虫害养分系统、电子灭虫设备、远程农技专家公共服务系统、智能无人机等;二是稻谷智能加工仓储设施建设,包括加工生产线智能化升级改造、智能恒温仓储库、互联网销售平台等;三是数字化综合服务系统建设,包括综合控制服务中心、大数据服务平台、远程监控系统、物联网平台等。
三、项目建设目标:项目建成后,将形成数字化有机粳稻生产基地及一二三产业融合信息化示范样板,实现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信息化、管理数据化、服务在线化。
四、项目投资及来源:经评估核定,项目估算总投资587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按1762万元控制,其余由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五、本项目硬件设备及系统软件购置、应用软件系统开发、建安工程、设计、监理以及技术支撑单位应按照招投标法及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确定。
六、请据此批复和项目评估报告,指导项目单位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报你单位审批,初步设计与概算及其批复应于6月底前报我部备案。
七、你单位及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指导、支持和监督,确保项目早日建成运行、发挥效益。我部将对项目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投资绩效考核,对考核不合格和监管发现问题的,将严肃问责并取消你省申报后续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的资格。
农业部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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