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计发〔2017〕57号《农业部关于黑龙江省金玛农业有限公司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农业部关于黑龙江省金玛农业有限公司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农计发〔2017〕57号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
《关于呈报2017年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的请示》(黑农委计呈〔2017〕5号)、《关于规范申报数字农业试点项目情况的函》(黑农委函〔2017〕6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上报的黑龙江省富锦市万亩水稻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单位为黑龙江省金玛农业有限公司,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富锦市。项目建设期2年。
二、项目建设内容:一是农业基础地理信息平台建设,包括北斗农机作业精细化管理平台、北斗无人机、农田地理信息系统等;二是农业生产过程管理系统建设,包括智能检测系统、智能催芽设备、温室物联网、农业专家在线服务系统等;三是精细管理及公共服务系统建设,包括云服务中心、综合信息管理数据库、农产品质量溯源管理系统等。
三、项目建设目标:项目建成后,形成“云、管、端、天、地、人”时空一体的多维数字农业模式,项目区平均水稻亩产达到560公斤,化肥利用率提高10%,水资源利用水平提高15%,劳动生产率提高15%,生产环境污染程度降低10%。
四、项目投资及来源:经评估核定,项目估算总投资3176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按953万元控制,其余由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五、本项目硬件设备及系统软件购置、应用软件系统开发、建安工程、设计、监理以及技术支撑单位应按照招投标法及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确定。
六、请据此批复和项目评估报告,指导项目单位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报你单位审批,初步设计与概算及其批复应于6月底前报我部备案。
七、你单位及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指导、支持和监督,确保项目早日建成运行、发挥效益。我部将对项目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投资绩效考核,对考核不合格和监管发现问题的,将严肃问责并取消你省申报后续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的资格。
农业部
2017年3月30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