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经字〔2023〕247号《体育总局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庆、春节假期体育旅游精品线路推荐工作的通知》
体育总局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庆、春节假期体育旅游精品线路推荐工作的通知
体经字〔2023〕2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十四五”以来,体育总局会同文化和旅游部共推介57条“国庆、春节假期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取得良好社会反响,对丰富体育和旅游产品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落实“健康中国”国家战略,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恢复和扩大体育旅游消费,体育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决定继续开展国庆、春节假期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的推荐工作。
请各地体育、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把好初审关,做好精品线路的推荐工作,于2023年8月4日前报送“2023年国庆假期体育旅游精品线路”推荐项目、2023年12月8日前报送“2024年春节假期体育旅游精品线路”推荐项目,每个省(区、市)每次推荐名额不超过2个。请通过中国体育旅游项目申报系统(http://www.51yundong.me/tour)进行线上报送。
各地体育、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精品线路的管理,提升体育旅游服务水平,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国庆、春节假期结束一周内报送假期内精品线路的工作成效(含体育旅游人次、经济效益等)。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实现更高标准的安全目标,确保安全运营。
体育总局经济司
联系人:王国栋,芦潇
电话:(010)87182818,67051609
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
联系人:赵成,栗君杰
电话:(010)59882071,59882070
体育总局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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