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革函〔2023〕702号《国家文物局关于江孜宗山抗英遗址保护规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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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江孜宗山抗英遗址保护规划的批复
文物革函〔2023〕702号
西藏自治区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江孜宗山抗英遗址保护规划的请示》(藏文物字〔2023〕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同意所报江孜宗山抗英遗址保护规划。
二、加强对江孜战役历史沿革和核心价值的梳理研究,明确江孜战役相关文物构成,补充江孜宗山抗英遗址的现实意义和时代价值论述。结合历史环境考察,充分考虑战争空间范围,衔接周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划及其管控要求,合理划定保护区划,细化管理规定。
三、提高修缮措施的针对性,补充战争遗迹的保护措施。强化管理机构职责,明确各相关部门在保护管理、日常养护和安全防范方面的责权。补充设计合理游线。审慎论证增设服务型构筑物和拓宽上山道路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四、规范文本表述和图纸标注,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完善各类规划要素的信息标示,提升图纸绘制深度,认真校核文字,做到图文一致。
五、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组织规划编制单位,按照上述意见对规划进行补充完善后,将江孜宗山抗英遗址保护规划报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并督促当地将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规划所涉的文物保护、展示利用、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实施前应按程序另行报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