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科技字〔2011〕179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04-23 02:32:15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中央管理的交通运输企业,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部属各单位:
为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的建设与管理,规范认定工作,根据《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管理办法(暂行)》,我部制定了《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请将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及有关建议及时反馈交通运输部科技司。
联系电话:010-65292812、65292813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
邮政编码:100736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章)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文档附件:
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 心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doc
附件1、行业研发中 心申请报告.doc
附件2、行业研发中 心基本情况表.doc
附件3、行业研发中 心申报认定工作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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