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艺发〔2023〕143号《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十五届全国声乐展演暨全国优秀交响乐作品展演参演人员和作品名单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十五届全国声乐展演暨全国优秀交响乐作品展演参演人员和作品名单的通知
办艺发〔2023〕1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国歌剧舞剧院、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交响乐团、中央歌剧院、中央芭蕾舞团、中央民族乐团、中国煤矿文工团:
第十五届全国声乐展演暨全国优秀交响乐作品展演的遴选工作已经完成,现公布参演人员和作品名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国声乐展演分美声、民族、流行音乐三个组别和两个阶段进行现场展演。展演地点为哈尔滨大剧院、哈尔滨音乐厅、哈尔滨广播电视台千米演播厅。举办单位将给予第一阶段参演人员一定补贴,其他费用自理;第二阶段参演人员在哈尔滨期间的食宿费用由举办单位负责。所有参演人员请于2023年8月1日前,填写完成第十五届全国声乐展演回执信息表(附件3),确保后续工作顺利开展。
全国优秀交响乐作品展演将举办13场交响乐作品音乐会。展演地点为哈尔滨大剧院、哈尔滨音乐厅。无需装台的音乐会使用剧场1天,需装台的音乐会使用剧场2天。
请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高度重视本次活动,为参演院团和个人提供必要补贴和便利条件,力求取得良好的演出效果。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3年7月28日
附件:【点击官网下载】
1. 第十五届全国声乐展演参演人员名单
2. 全国优秀交响乐作品展演参演作品名单
3. 第十五届全国声乐展演参演人员回执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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