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办环监函〔2017〕606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关于开展化学品环境管理和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失效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17-04-29 01:44:36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关于开展化学品环境管理和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失效的函》
环办环监函〔2017〕6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2011年9月16日,我部印发《关于开展化学品环境管理和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环办〔2011〕115号),组织在全国开展化学品环境管理和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该项工作已于2011年底结束,相关工作任务已完成。经研究决定,环办〔2011〕115号文件宣布失效。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4月20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law/18685.html
本文关键词: 环办环监函, 环境保护部, 办公厅, 化学品, 环境, 管理, 危险废物, 专项, 执法, 检查, 通知, 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