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办环监函〔2017〕606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关于开展化学品环境管理和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失效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17-04-29 01:44:36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关于开展化学品环境管理和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失效的函》




环办环监函〔2017〕6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2011年9月16日,我部印发《关于开展化学品环境管理和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环办〔2011〕115号),组织在全国开展化学品环境管理和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该项工作已于2011年底结束,相关工作任务已完成。经研究决定,环办〔2011〕115号文件宣布失效。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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