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五一”假日相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五一”假日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
近日,我局印发了《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清明节等假日相关工作的通知》(旅办发〔2017〕68号)文件。“五一”劳动节将至,时值各地春季旅游旺季,大众出游热情高涨,旅游市场持续火爆,为应对即将到来的出游高峰,进一步做好“五一”假日旅游相关工作,实现全域旅游时代假日旅游管理的新提升,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假日旅游工作,认真组织值班值守
各地旅游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假日旅游工作的重视,按照值班计划组织好假日旅游值班。
1.委(局)领导带班、各部门备班,值班室24小时值班,遇涉旅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做好处置,并按照规定程序报备国家旅游局。
2.假日期间,值班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遇到各类旅游消费投诉,要耐心沟通、积极劝解、及时处理。
3.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脱离岗位,凡应脱离岗位影响联络畅通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二、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假日旅游安全有序
各地旅游主管部门明确主要领导为假日期间旅游安全工作责任人,明确各旅游企业执行“一把手负责”制度,全面落实旅游安全工作,确保假日旅游市场安全运行。
1.假日前必须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细化方案、不留死角,对查找出的安全风险务必要督促整改。
2.加强对出境旅游产品的安全审查,督促旅游企业下架高风险旅游产品,在签订合同时要提醒游客注意安全,提示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对发生过涉旅安全事件地区的旅游线路要高度重视,掌握整改情况并告知游客。
3.各旅游经营场所和游客集中地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出现的游客高峰制定分流限流措施,提前引导客流高峰,严防游客聚集场所出现拥挤踩踏事故。
三、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倡全域旅游服务理念
各地旅游主管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体系,加强假日旅游市场监管,提升旅游公共服务。
1.加强假日旅游市场监管,规范签订旅游合同,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联合相关部门净化旅游消费环境,打击非法经营旅游业务、强迫消费、不合理低价、虚假广告、导游司机不诚信经营服务等行为。
2.推广全域旅游服务理念,打造“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工商旅游分局”等公共服务队伍,提倡沿街商场、宾馆饭店、企事业单位厕所向游客免费开放,向当地市民宣传友善、热情对待游客的理念,营造和谐幸福的社会氛围。
3.利用“12301”等旅游投诉举报平台,汇总游客投诉问题,对已经查明损害游客利益的经营行为,要做好处理处置,维护游客权益。
四、鼓励旅游产品创新,丰富广大游客出游选择
各地旅游主管部门要按照《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完善旅游设施和服务,大力发展乡村、休闲、全域旅游,以“旅游+”产品理念推动旅游供给侧改革,丰富广大游客出游选择。
1.高度重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发挥农民的创造性,加大对农家乐、民宿、农庄等的扶持力度,打造旅游特色小镇品牌,因地制宜发展不同特色的乡村旅游。
2.积极开发市场需求旺盛的温泉旅游、邮轮旅游、滨海旅游、山地旅游、森林旅游、生态旅游等休闲度假产品,积极向游客推荐自驾车、房车营地、低空旅游项目、中医药健康旅游项目、研学旅游项目等旅游消费新热点,鼓励旅游企业开展惠民服务,组织旅游活动,提升游览品质,不断满足广大群众多样化的出游需求。
五、发布旅游信息提示,引导游客安全文明出行
各地旅游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利用媒体资源,发布假日旅游交通、天气、安全、文明、客流等信息提示,为广大群众出行做好服务。
1.关注阴雨雾霾、大风沙尘、海外安全形势、传染病疫情等对旅游活动的影响,统计高峰客流流向,加强监测预报,做好防范和疏导。
2.发布旅游公共服务信息,公布旅游咨询、救助等服务热线,提示游客在出行前注意安全风险。
3.发布文明旅游提示,提倡讲安全、讲礼仪、讲卫生等旅游行为,提示游客不大声喧哗、不乱写乱画、不违法违规,在全社会形成弘扬文明旅游的新风,引导广大游客文明出行,树立旅游大国形象。
六、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宣传旅游行业整体形象
各地旅游主管部门要构建畅通的新闻宣传渠道,积极宣传各地旅游发展情况,发布假日旅游市场信息,展示旅游行业的形象风采。
1.关注媒体舆情信息,收集整理正、负面新闻,对媒体曝光的负面信息要迅速处理,并向社会公布处理情况。
2.组织媒体积极推送各级旅游部门和企业加大执法力度、加大旅游产品供给、完善旅游公共服务、服务游客的新闻,将文明服务、文明旅游、诚信经营、安全旅游的相关要求落实到各项旅游宣传中,引导建立文明有序的旅游市场秩序,展现旅游行业的正面形象。
七、统计假日旅游数据,及时报送旅游市场信息
各地旅游主管部门在《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清明节等假日相关工作的通知》(旅办发〔2017〕68号)文件基础上,要进一步掌握并报送假日旅游市场信息,所报送信息数据详实,反映同比增长,内容规范,能反映各地假日旅游特点。
1.4月29日、4月30日每天下午15:00前向国家旅游局报送当日旅游市场运行情况。
2.5月1日下午15:00前向国家旅游局报送“五一”假日旅游市场运行情况总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游客接待总人次和旅游总收入、涉旅突发事件及处置情况、游客投诉处理情况、市场特征研判等。
3.信息报送联系人:余青青,联系电话:010-65201747,传真:010-65201700,电子信箱:jiari@cnta.gov.cn。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
2017年4月27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