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函〔2017〕51号《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品牌日”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17-05-02 21:43:21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品牌日”的批复




国函〔2017〕51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设立“中国品牌日”的请示》(发改产业〔2016〕2484号)收悉。同意自2017年起,将每年5月10日设立为“中国品牌日”。具体工作由你委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国务院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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