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戏函〔2023〕23号《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关于在戏曲百戏(昆山)盛典期间举办全国戏曲演员会演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关于在戏曲百戏(昆山)盛典期间举办全国戏曲演员会演的通知
艺戏函〔2023〕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国家京剧院:
为推出新时代戏曲表演领军人才,推动戏曲事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起文化和旅游部将在戏曲百戏(昆山)盛典期间分行当举办全国戏曲演员会演。2023年首先举办生行、旦行会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定文化自信,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现新时代戏曲演员精神风貌和责任担当。
二、活动名称
全国戏曲演员会演(生行、旦行)
三、活动时间、地点
拟于2023年10月12日至31日在江苏省昆山市举办。
四、会演安排及荣誉设置
生、旦两个行当各遴选约20人参加会演,每人演出2个折子戏,共组台演出约20场。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全程观看演出,经评议推举出若干名表现突出的生行(旦行)演员,授予“新时代中国戏剧生行(旦行)领军人才”称号。
五、申报要求
申报演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1968年至1983年之间出生;
(二)现为专业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在职演员(不含学校师生),具有戏曲表演专业正高级职称;
(三)德艺双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在本地区、本剧种有突出的艺术表现力和广泛的社会影响力。
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表演奖、中国戏剧梅花奖获奖者符合上述条件的,优先入选会演。
每名演员申报2个近期排演的能够代表本人技艺水平的作品,1个为传统折子戏,1个为新编历史剧或现代戏中的选场或选段。每个作品演出时长为15至40分钟。
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开展申报工作,每个行当不超过3人;国家京剧院直接申报,每个行当不超过2人。申报材料如下:
(一)《全国戏曲演员会演(生行、旦行)申报表》1份;
(二)申报作品视频光盘(或U盘,含字幕,分辨率1080p以上)1份。
请于2023年8月18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申报材料寄送至江苏省昆山市夏东街669号B栋昆山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1318室(邮编:215300),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版、作品视频网盘链接发至邮箱805843026@qq.com。
联系人及电话:葛欣 18906268185,0512-57321602
六、其他事项
(一)因举办本次会演活动,原计划在2023年戏曲百戏(昆山)盛典期间举办的“全国戏曲表演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入选人员优秀剧目展演”调整为“全国戏曲表演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入选人员优秀剧目邀请展”,拟从2021至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全国戏曲表演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入选名单中特邀6人,领衔主演6台新创剧目(非会演内容)。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主办单位将给予会演参演单位一定补贴并负责场租费用,其他费用自理。
(三)主办单位有权组织开展相关活动的录音、录像,以及包括网络展播在内的宣传推广工作。
(四)参演作品组台方式、演出档期等由举办单位统筹安排。
请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国家京剧院高度重视本次活动,为参演单位和团队提供必要补贴和便利条件。
有关会演具体事项可咨询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联系电话:010-59881773。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