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戏函〔2023〕21号《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关于举办2023第二届全国高腔优秀剧目展演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关于举办2023第二届全国高腔优秀剧目展演的通知
艺戏函〔2023〕21号
河北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局):
为推动高腔剧种传承发展,加强戏曲院团交流合作,拟于2023年11月在江西抚州举办2023第二届全国高腔优秀剧目展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推出优秀高腔剧目和人才,促进地方戏曲繁荣发展。
二、举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抚州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中国艺术研究院戏曲研究所、江西省文化和旅游研究院、抚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三、活动安排
(一)剧目展演
从全国范围内遴选约5台优秀高腔大戏和约20个优秀高腔折子戏在抚州集中展演。展演以线下演出、线上展播(直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一剧一评”
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现场观演,对参演的大戏开展评议,提升剧目创作演出水平。
(三)举办青年戏曲创作人才研修班
遴选青年戏曲创作人才约30人,于展演期间在抚州进行集中研修。
(四)专题研讨会
面向全国征集高腔传承与发展相关论文,组织全国高腔领域专家学者围绕新时代高腔艺术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主题进行研讨。
四、参演剧种、作品及研修班学员要求
(一)剧种要求
建议参演大戏的剧种为:婺剧、新昌调腔、宁海平调、绍剧(浙江),赣剧、旴河戏(江西),湘剧、祁剧、辰河高腔、常德汉剧、衡阳湘剧(湖南),正字戏(广东),桂剧(广西),川剧(四川、重庆)等。上述剧种可同时申报折子戏参演。
建议参演折子戏的剧种为:高腔(河北),岳西高腔、青阳腔、皖南目连戏(安徽),四平戏、大腔戏(福建),九江青阳腔、东河戏(江西),佤族清戏(云南)等。
(二)作品要求
申报作品题材不限。大戏应为2019年11月全国高腔优秀剧目展演结束后创作首演(含整理改编和移植)的作品,或青年演员领衔主演的经典保留剧目,时长在90分钟以上。折子戏时长15至30分钟。
(三)研修班学员要求
申报学员应为1983年1月1日(含)后出生,活跃在创作一线,从事戏曲编剧、导演、音乐创作、舞台美术创作、戏剧评论的优秀人才。《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全国舞台艺术优秀节目创作扶持计划入选作品和人员名单的通知》(办艺发〔2023〕74号)中的14个原创现实题材戏曲戏剧短剧类作品的主创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优先申报(请注明)。
五、申报主体和数量
相关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开展申报工作。每省(区、市)可申报大戏2台、折子戏5个、研修班学员10人(须含音乐创作和舞台美术创作人才)。
六、申报材料
(一)《2023第二届全国高腔优秀剧目展演作品申报表》《2023第二届全国高腔优秀剧目展演青年戏曲创作人才研修班申报表》(盖章);
(二)申报剧目(折子戏)视频(光盘或U盘,含字幕,分辨率1080p以上);
请于2023年8月15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申报材料以邮政快递方式寄送至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大道228号抚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邮编:344000),同时将申报表word版、剧目(折子戏)视频网盘链接发至邮箱576013866@qq.com 。联系人及电话:李翠 15070484806。
七、其他事项
(一)主办单位将给予参演单位一定补贴并负责场租费用,其他费用自理。
(二)主办单位有权组织开展相关活动的录音、录像,以及包括网络展播在内的宣传推广工作。
(三)参演折子戏组台方式、参演剧目(折子戏)演出档期等由举办单位统筹安排。
请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高度重视本次活动,为参演单位提供必要补贴和便利条件。有关展演具体事项可咨询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联系电话:010-59881773。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
2023年7月24日
附件:
1. 2023第二届全国高腔优秀剧目展演剧目申报表
2. 2023第二届全国高腔优秀剧目展演青年戏曲创作人才研修班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