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办发〔2023〕206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领军人才工程、青年创新人才工程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3-08-05 22:40:43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领军人才工程、青年创新人才工程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广电办发〔2023〕2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总局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根据《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领军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和《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青年创新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现就开展2023年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领军人才工程、青年创新人才工程推荐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新时代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人才发展战略,坚持党管宣传、党管人才原则,紧紧围绕新时代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中心工作和发展需要,遴选一批政治坚定、作风正派、业绩突出、影响广泛的高层次领军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为推动行业高质量创新性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二、目标任务

围绕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发展的新要求和新特点,聚焦履行新时代使命锻造广电铁军,着力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继续面向全行业选拔新闻宣传、文艺创作、国际传播、经营管理、科技与工程技术、理论研究等六个界别的领军人才和青年创新人才。

三、推荐范围

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相关单位中从事新闻宣传、文艺创作、国际传播、经营管理、科技与工程技术、理论研究等工作的高层次杰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可分别作为行业领军人才和青年创新人才的推荐人选。具体各界别推荐范围如下:

(一)新闻宣传。主要包括从事新闻类专题类节目策划、编辑、采访、评论、播音主持等工作的人员,优先推荐在重大主题宣传和全媒体融合传播等工作中有突出成果和创新突破的人员。

(二)文艺创作。主要包括从事文艺类节目、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网络剧片等类型节目制片、策划、编导、创作表演等工作的人员,优先推荐具有较强思想性、创新性、艺术性、文化性,格局气象大、价值坐标准、创作导向正、艺术表达新的重点节目作品主创人员。

(三)国际传播。主要包括从事对外传播和国际交流合作、促进中外文化交流互鉴等方面工作的人员,优先推荐在“视听中国”系列活动、中外媒体合作、对外宣传报道、影视节目交流、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等方面有突出成果和创新突破的人员。

(四)经营管理。主要包括从事产业融合发展、媒体市场经营、产业基地运营等方面工作的人员,优先推荐在视听产业基地、产业融合项目、媒体融合创新实践等领域有较大突破,实现良好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人员。

(五)科技与工程技术。主要包括从事采集制作、播出分发、传输覆盖、终端呈现、监测监管等的科技工作者,优先推荐在高新视听、数智网络、人工智能、算法治理、安全监管、战略研究、自主技术研发与应用等领域有重大成果和重要创新的人员。

(六)理论研究。主要包括从事行业政策研究、媒体融合与现代传播研究、对外话语体系研究、教学研究等方面工作的人员,优先推荐在行业学术领域有重大研究成果的人员。

四、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应具有中国国籍,全职在境内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相关单位工作或在上述单位的驻外机构工作。同时应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一)领军人才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爱国报国、敬业奉献精神。

2.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德艺双馨。

3.热爱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学术水平高,业务成就显著,有本领域公认的代表性作品及其他有影响的重要成果,能够独立承担重要工作任务,具备较强团队领导力,为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社会影响较大。

4.年龄不超过5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月1日,即196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正高级职称。对个别学历、职称未达到相应条件,但成就影响大的优秀专业人才及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或非公领域人才,可纳入推荐范围。

6.在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专业奖项、重大荣誉,或取得本领域公认的重大成就、重要突破的,在推荐中可优先考虑。

(二)青年创新人才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爱国报国、敬业奉献精神。

2.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德才兼备。

3.热爱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行业发展需求和态势,勇于开拓创新,发展潜力大。在行业领域有一定创新成果,业绩显著、影响广泛,得到行业和社会认可,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月1日,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对个别学历、职称未达到相应条件,但成就突出的优秀青年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或非公领域人才,可纳入推荐范围。

6.在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专业奖项、重大荣誉,或取得本领域公认的重要创新成果的,在推荐中可优先考虑。

五、名额数量

领军人才和青年创新人才推荐选拔工作实行总量控制、差额推荐、差额评选。领军人才推荐名额430名左右,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青年创新人才推荐名额680名左右,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2。推荐名额不针对界别设比例限制,各推荐单位根据本地区(本单位)人才队伍实际情况合理推荐。

北京、上海、江苏、浙江、湖南、广东等行业人才和视听产业集群比较集中的地区,针对适应行业高质量发展所需要的全媒体人才、高新科技人才、国际传播人才以及新文艺群体和非公领域人才,可在本地区推荐名额之外单独推荐(不占用本地区推荐名额)。其中领军人才推荐人选不超过3名,青年创新人才推荐人选不超过5名。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六、有关特殊支持和申报限制

(一)加大对行业发展重点方向人才的推荐力度。注重推荐在媒体深度融合、舆论引导、精品创作、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国际传播、全媒体运营等方面具有突出业绩成果的人才。

(二)注重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基层一线人才的推荐。加强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基层一线人才、公共服务人才的倾斜支持力度。

(三)党政干部一般不作为推荐人选,担任厅局级领导职务的人选应从严掌握。

(四)从事多个界别工作的人选可选择最主要的一个界别参与推荐,不可同时申报多个界别。

(五)已入选2020年领军人才工程的人员不再重复申报2023年领军人才工程;已入选2020年青年创新人才工程的人员不再重复申报2023年青年创新人才工程,但可作为2023年领军人才工程推荐人选。

(六)已入选国家海外引才计划创新人才、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更高层次人才工程的人选,原则上不再纳入领军人才工程。已入选国家海外引才计划青年人才、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等更高层次人才工程的人选,原则上不再纳入青年创新人才工程。

七、推荐渠道

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统筹本地区广播电视单位、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等单位开展组织、初审和推荐工作;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负责总台本级及台属机构的组织、初审和推荐工作;广电总局直属各单位、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及其他有关单位负责本单位的组织、初审和推荐工作。

八、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和所在单位初审(2023年9月15日前)

1.根据本地区(本单位)有关工作部署,符合条件的申报人进行网上申报。申报人登录“两个人才”工程评审平台(http://rc.pingshen.nrta.gov.cn),选择“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领军人才”或“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青年创新人才”,填写所属推荐单位,实名注册账号,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附件。申报信息全部填写后申报人自行下载打印申报表,在“承诺书及单位意见”页签名。

2.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按人事隶属关系和实际需要就有关人选政治表现、学风艺德、廉政情况等按程序书面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和有关主管部门意见,研究提出初步人选,在初步人选“承诺书及单位意见”页填写单位意见并盖公章后返还申报人。申报人将签字盖章的“承诺书及单位意见”页扫描上传至评审平台,正式向所属推荐单位提交申报。

具体操作详见评审平台上的《个人申报操作指南》。

(二)推荐单位审核及推荐(2023年10月31日前)

1.推荐单位登录“两个人才”工程评审平台对本地区(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申报人员是否符合资格条件,申报材料、个人承诺书及工作单位意见是否完整准确。

2.推荐单位组织同行专家对初步人选进行评议,研究提出推荐人选名单及各界别推荐排序。推荐单位就推荐人选在本地区(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推荐单位形成关于推荐工作的情况报告,在线导出各界别推荐汇总表并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至评审平台报送总局。

具体操作详见评审平台上的《推荐单位操作指南》。

(三)确定入选人员

广电总局组织同行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按一定差额比例择优遴选,提出拟入选人员意见和建议,经审定后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入选人员。

九、工作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拓展选人视野,扩大推荐覆盖面,严格推荐标准,规范推荐程序,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和审核把关工作,确保人选质量;要紧密结合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发展需要和人才队伍实际,将本地区(本单位)德才素质好、创新能力强,在国内有较强竞争力、在业内有较大引领力和影响力的高层次杰出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遴选出来。

(二)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进行推荐,推荐人选数量一般不超过分配名额数量。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三)对有问题反映应核查但尚未核查或正在核查的,不得列入推荐人选;对有反映但不构成违纪的,要从严掌握。对政治方向不正确、政治立场不坚定的,过往有过重大工作失误、丑闻劣迹、违法失德失信等问题的,坚决不推荐。

(四)各推荐单位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不准事先内定人选,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替人说情、打招呼、拉选票等;要层层把关、层层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实填写推荐材料,对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要严格把关,担起主要审核责任;对于违反组织和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有关单位及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准为任何推荐申报单位或个人打听入围情况,不泄露评审专家名单、专家评审意见、投票或打分结果等。

(六)实行人才选拔工作纪实制度,选拔评审过程和重要情况应如实记录、如实留痕,确保全过程可追溯、可倒查。

十、材料报送

本次推荐选拔工作采用电子化信息报送方式,所有推荐材料均通过“两个人才”工程评审平台(http://rc.pingshen.nrta.gov.cn)填写、扫描上传、报送。各推荐单位需指定一名工作联络人联系获取评审平台审核管理账号。

(一)个人报送材料

1.申报人登录通过“两个人才”工程评审平台在线填写《2023年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领军人才申报表》或《2023年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青年创新人才申报表》,提交附件材料(附件材料需扫描为PDF文件上传至评审平台,建议单个文件不超过10M),每名申报人仅可填写一份申报表。

附件材料包括:

(1)奖励情况证明的电子扫描件;

(2)主要成果参与证明的电子扫描件;

(3)最高学历、学位和职称证明的电子扫描件。

2.申报人填写承诺书,承诺书可随申报表一同在线导出,需本人签字和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至评审平台提交推荐单位审核。

(二)推荐单位报送材料

1.推荐单位登录通过“两个人才”工程评审平台对推荐人选进行分界别排序后在线导出《2023年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领军人才推荐汇总表》(分界别)、《2023年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青年创新人才推荐汇总表》(分界别),将可编辑电子表格(Excel格式)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分别上传至评审平台报送总局。

2.推荐单位关于推荐选拔工作的情况报告(格式模板可在“两个人才”工程评审平台中下载),加盖公章后,上传至评审平台报送总局。





附件:

1.2023年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领军人才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23年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青年创新人才推荐名额分配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23年7月30日

     






“两个人才”工程材料申报、账号申请咨询电话:010-86096375,86091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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